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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将公布2009年度项目指南 申请书必须使用新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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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在12月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9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2009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09年3月2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月16日至20日在基金委组织现场集中接收申请。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2009年起合并,请依照《2009年度项目指南》中相关要求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集中接收期间设立“集中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报材料。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基金委要求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申请者于2009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详细问题请登录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科学时报》 (2008-12-1 A3 科学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