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以来,一个最热门的话题就是地震预报问题,由于此次地震造成的人员与财产损失的空前惨烈,公众再也无法保持沉默,人们想知道地震预报是否可能?其实这本是一个科学问题,然而由于被公众舆论挟持与放大,地震预报问题瞬时演变为一个具有情绪化的社会问题,相关部门也因此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由此衍生出三种无法回避的疑问:首先,地震是可以预报的,只是有关部门没有尽到责任,致使灾难发生时遭受重大损失。这是科学问题伦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次,由于地震发生原因的复杂性以及目前地震科学的不完备性,地震不可以预报,主流科学界希望把地震预报问题回归到专业领域,尽量切断科学问题被社会化的复杂局面。第三种情况就是地震预报以及地震科学的解释权问题,这就涉及到主流科学共同体与民间科学爱好者之间的矛盾。
正是上面所列的三种矛盾的纵横交错,导致地震预报这样的纯科学问题迅速演变为社会的焦点问题。如何正确处理这些矛盾,事关我们如何看待与传播科学的问题,科学史的研究告诉我们:在科学的空白处,往往是信念的杂草丛生之地。
为了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需要对科学在当代的发展处境有一个初步界定。首先,我们要承认,科学在近代400年取得了飞速发展,它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快速进步,我们今天的生活世界就是由科学建构的。其次,当代科学的发展是不完备的,我们遭遇的很多问题,科学目前还无法完全解决。再者,在人类认知模式上,现代科学也体现了与传统科学不同的对世界的解释模式;换言之,我们需要重新梳理诸如必然性与偶然性、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等基本认知范畴。
回到本文的问题,我们暂且同意在当前的科学水平上,地震是无法完全准确预报的,那么,上述三个疑问就演变为两个问题:首先,不论地震是否可预报,公众都有权对相关的科技部门进行伦理追问,这种追问恰恰是民主社会的体现,也是最有效、成本最低廉的监督形式。如果限制这种追问,任由研究机构逃避所应承担的公共责任,就往往会培养出机构的制度惰性。也就是说,作为社会建制的一部分,科技事业理应接受公众的监督。其次,如何看待科学问题的解释权问题,这也是当前争论最激烈的问题:即“官科”与“民科”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也好解决,毕竟当下的科学已经高度专业化,如果没有经过多年的系统训练是无法胜任这项工作的,正是这种硬性约束,导致大多“民科”被排除在科学的解释权之外。对于公众来讲,即便不懂,他也会主动选择专业人员的解释,无须太多的理由,这是典型的实用主义选择模式,这暗含了对专业人员多年专业化训练的沉没成本的承认,而且这种选择对于公众来讲,选择成本也最低。如果采纳一个非专业化人员的观点,有时鉴别成本是非常高昂的,甚至是个人无法支付的,并且风险与收益完全不成比例。基于这种理解,对于“民科”无须草木皆兵,更何况大科学时代,科技发展的特点决定了其规模不会很大,如果仅仅作为一种个人爱好,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由他去吧,说不定他还能为科学提供一些意想不到的启示效果。
其实,在解释权争夺的问题上,最为困难的是科学共同体内部的不同观点之争如何解决。笔者一直喜欢用人工智能领域的一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20世纪60年代中期,麻省理工学院的明斯基与帕佩尔特坚持认为,人工智能应该以符号操作为主要研究进路。为了争夺资源和支持,他们宣称罗森布莱特进行的以感知机为代表的神经网络研究进路是行不通的,鉴于明斯基的巨大影响,人工智能领域中的神经网络研究纲领迅速冷落下来,人才、资源都流向了明斯基的纲领,罗森布莱特则被对方戏称为“江湖郎中”,在郁闷中于20世纪70年代去世。风水轮流转,到了80年代,神经网络纲领替代明斯基的纲领重新成为进步纲领。由此可见,不同观点之争,后果何等惨烈。
抛开科学的定义的开放性不谈,这里还涉及到一个严肃的社会学层面的问题,即科学界内部的承认与蔑视。科学共同体的所有努力都可以看成是为了获得承认而进行的斗争。上面例子中的明斯基则采用了一种很不宽容的蔑视态度。更有甚者,为了达到蔑视的目的,竟然不惜在科学争论中引入政治因素,如前苏联的李森科事件。由此可见,科学界的承认与蔑视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
按照德国哲学家霍耐特的说法,当一个人受到蔑视的时候,意味着他们的某些承认形式被撤销了。在与耻辱相关的情感反应中,蔑视经验可能成为个体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动机。所以,同行之间的观点分歧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给科学发展带来巨大的潜在危害。在霍耐特看来,解决承认问题的途径主要有三条:爱、法律和团结。前两者分别指涉了个人的品质与制度的规范约束,关键在于共同体之间的团结。这种构想笔者还是同意的,不过,这里还存在一个悖论性的难题,如果我们相信普朗克原理:即一个新的科学真理不能通过说服它的反对者并使其理解而获胜,它的获胜主要由于其反对者终于死去而熟悉它的新一代成长起来。那么,同行之间的承认与蔑视对于不确定时代的科学发展来说,就具有了既重要而又无解的尴尬境地。为了避免由于同行之间观点的差异导致的蔑视行为对科学发展造成的内耗与损害,唯一可行的解决办法就是采取宽容原则,只有在此基础上,团结才是可能的,如果我们不想被蔑视的话。
(作者为中南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