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4月7日在土耳其安卡拉签署的《中国科技部和土耳其科研理事会科技合作协议》,经中土双方商定,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开始征集中土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
中土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主要是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双方科研人员或机构必须已经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并已就某一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达成了一定的合作意向,方可申报此类项目。合作项目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每个项目的访问交流活动原则上每年每方不得超过2个月。
根据中土双方的规定,长期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必须由两国的合作研究伙伴共同申报,并分别向两国的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土方的申报部门为土耳其科研理事会国际合作司),单方申报的项目将被自动淘汰。
除上述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外,为促进双方科学家和科研人员之间的交流和相互了解,为共同开展联合研究创造条件,中土双方一致同意支持两国的科学家进行短期互访,每次访问不超过10天。在提出短期访问申请之前,双方科学家应事先就交流的课题和访问计划安排等达成一致意见。
合作项目的征集领域:
1、 地震
2、 农业
3、 能源
4、 信息技术
5、 生物技术
6、 材料技术
7、 食品技术
8、 卫生科学
9、 和平利用空间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