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围绕高等教育快速扩招的利弊,反对者与支持者有不少争论。关于高等教育合理规模或者说大学生多了还是少了,是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任何国家、地区都需要面对的一个共同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各类资源的最主要手段,中国大学生是多了还是少了、多了多少、少了多少、哪些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多了还是少了等问题,不应该也不可能由教育部门或者一些经济学家、教育学者来决定,归根到底是由市场所确定的家庭承受能力与就业、投资回报率来决定的。
目前美国劳动经济学界用于评价个人接受高等教育的两个代表性收益指标是年收益率、大学毕业生工资升水率(college wage premium)。
年收益率以年度为时间单位,讨论多读一年大学与没有读之间的收入差异。大学毕业生工资升水率是大学毕业生收入与高中毕业生收入的比值。该指标不是按照年度为时间单位进行讨论,而是就大学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两个群体整体而言。当“大学毕业生工资升水率”大于1时,选择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数量增加,反之下降。
众所周知,平均值不能很好反映数据集合的内部结构关系,甚至反而会模糊数据内部结构关系,比如说贫富差距很大的收入分配格局下,人均收入比较高,但实际上多数人收入不高。年收益率、大学毕业生工资升水率两个指标存在的最大不足是:只计算了全体大学毕业生收入的平均值,没有考虑大学毕业生内部存在的显著收入差异。
由于毕业高校的社会知名度、毕业专业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毕业生个人能力之间存在固有差异等原因,高校毕业生薪酬的内部差异是非常明显的,高等教育规模越大、毕业生数量越大,这一差异越明显。
当毕业生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时,基于平均值进行计算的年收益率、大学毕业生工资升水率指标势必会高估高等教育的合理规模。因此,对于个体高等教育投资收益率不能笼统地计算平均收入,应该进一步进行内部细分,以更准确地讨论教育投资收益率。
基于上述讨论,笔者提出“收益结构级差”概念,具体内容是:扣除自愿性失业毕业生群体,将正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同年毕业生按照收入高低分为10组,那么收入位于最后10%平均收入等于甚至低于与其相邻下一教育层次同年毕业生最高收入的10%,那么该时期的高等教育规模就达到了合理规模临界点,继续投入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当然,在高校毕业生内部分组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高度灵活的分组,而不一定是分为10组。
新思路本质上是通过劳动力市场对异质性人力资本的定价结果来进行合理高等教育规模的判断,其优点在于:(1)不需要对很难进行合理估算的未来收益率进行估计,误差较小。(2)更具有弹性,能够适应不同地区、不同高等教育层次与专业、类别的合理规模之判断。为了保证新概念的有效性,需要强调:
第一,统计截止时间按照国际惯例取毕业后6个月。没有找到工作的非自愿失业毕业生收入自然按照零进行统计。
第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最大用人单位,而且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在企业群体当中反应最敏感、最直接,因此,在企业特别是在非垄断行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该占据主体位置。
第三,统计要在同一性质就业单位内部进行,否则失去合理性,比如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可比度很低,因为工作强度、失业风险等因素差异明显。一般而言,同样教育程度、工作年龄和能力的个体,在企业工作的正常收入要明显高于在事业单位的正常收入。
第四,统计要在同一地区进行,北京地区高校教师收入与青海显然没有可比度。可以将“同一地区”界定为一个省管辖范围内。
第五,对于一些基础性但是国家社会又必需的特殊专业,要区别对待,不能完全采用市场化的思维方式进行处理。
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与劳动力市场”课题组2005年6月、2007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约16000份),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了一个有较高信度的描述。该调查显示: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平均月薪在1000元以下的比例为20.3%,1001~2000元占65.4%,2000元以上占14.3%。2007年50%的毕业生平均月薪在1500元以下。
2007年2月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布的《2006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薪酬调查报告》显示,2006届北京高校24.8%的毕业生起点工资在1000元以下,40.9%的毕业生起点工资为1000元至2000元,16.8%的毕业生在2000元至3000元,17.4%的毕业生在3000元以上。
对于起薪在1000元以下的高校毕业生而言,这一薪酬水平已经和普通劳务工的市场预期薪酬相当。2006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25个省(区、市)的5300多名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的调查显示,由于2004年以来全国范围出现的民工荒,使外出务工人员月工资平均预期已达到1100多元。
基于上述数据,笔者认为,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指全日制在校生)数量过多,具体而言即多出了大约20%;换言之,根据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我国高校在校生规模应该压缩大约20%。当然,上述讨论是就全国整体情况而言,具体到各省以及高校各专业设置有所不同。
通过收益结构级差概念来确定高等教育的合理规模,关键在于获得准确、客观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目前普遍由高校向教育部门逐级上报,就业数据客观度严重不足,水份很大,对此媒体已经有很多报道。笔者建议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抽样调查制度,以消除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客观度不足问题。
(作者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
《科学时报》 (2008-9-26 周末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