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转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年基本建设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核定表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各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07]741号),现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年基本建设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核定表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科技部《关于转发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7]618号)精神,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国家高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