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部分支流局部水域富营养化加剧并发生水华,影响区水质有所恶化。
环保总局近日公布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下称《规划》)首次披露了上述信息。并且,到目前,库区及其上游三分之二的生态保护项目未能启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尚未实施。
该《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并印发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规划》还承认,由于“基础数据薄弱,以及对三峡工程建设和运行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水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估计不足,库区支流富营养化和水华问题、库区消落带问题尚未统筹考虑”。
2001年5月,根据国务院部署,环保总局会同原国家计委等部门编制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
根据原《规划》的要求,在2000年基础上(COD排放量为135.6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1.4万吨),2005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COD排放量应控制在102.8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8.3万吨。2005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COD实际排放量为136.3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1.5万吨,未完成原《规划》目标(含2000年的漏报数据)。
根据2001年~2005年水质变化趋势分析,库区和上游区水质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有所好转,但库区部分支流的局部水域富营养化加剧并发生水华,影响区水质有所恶化。
据介绍,随着库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三峡水库蓄水位的不断提高,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蓄水后库区干支流流速变缓,造成库区内污染带范围进一步扩大;受流速、温度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综合影响,大宁河、神女溪、梅溪河、抱龙河、香溪河、神农溪等多条支流水体富营养程度不断加重,相继出现“水华”现象,对当地群众的饮水安全构成威胁。三峡工程蓄水至175米后,将形成最大落差30米、总面积约300平方公里的水库消落带,可能会引发病原繁殖、泥沙淤积等新的环境问题。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环境容量有限,同时又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增长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并日益突出。
《规划》要求对区域内的造纸、化工、酿造、制药等行业进行产业优化升级,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2008年底前,规划区域内国家水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实现持证排污,在指定位置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据悉,修订后规划项目调整为460个,总投资228.24亿元(其中列入原《规划》的项目52个,投资为7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