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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08-3-12 15:20:33
留学基金委 英国朴茨茅斯大学硕士生项目
 
日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英国朴茨茅斯大学硕士生项目》有关通知,全文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英国朴茨茅斯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从国内选派合格人员赴英国朴茨茅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本项目专业学科范围为:艺术、设计与媒体;商学;计算机和数学;工程学;环境科学;英语和语言学;人文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可供申请的具体研究方向参见附件)。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三)选派规模:10人左右
 
三、资助内容
 
朴茨茅斯大学和国家留学基金将共同负担留学人员的学费;在英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
 
四、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在校成绩平均70分以上;
 
2. 申请时年龄须在30岁以下;
 
3. 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IELTS考试成绩应在6分以上,或TOEFL成绩在550分以上(详见附件中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4. 具有申请专业所规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中各专业的具体要求)。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2008年3月2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申请截止日期前,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请将此笔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硕士生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四)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须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五、申请材料
 
(一)《出国留学申请表》;
 
(二)《单位推荐意见表》;
 
申请人须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然后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填写完整的朴茨茅斯大学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请到朴茨茅斯大学网站下载:http://www.port.ac.uk/departments/studentsupport/international/howtoapply/filetodownload,46581,en.pdf);注:此表第三页Personal Statement须附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以上三材料均需中英文对照并加盖颁发院校公章);
 
(五)两封英文推荐信;
 
(六)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七)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名评审费交费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一)、(二)、(八)外均需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朴茨茅斯大学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评审,择优录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朴茨茅斯大学提供的名单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正式录取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留学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被录取人员将于2008年9月前后派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等华 联系电话:010-66093967
 
传真: 010-66093963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 间
步 骤
具 体 内 容
备      注
1
2008年1月-2008年3月20日
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
同上
申报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提交申请材料
 
4
4至5月
公布评审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5
7月-8月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同左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6
9月前后
派出
 
须按新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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