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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品晶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3-27 7:11:16
何品晶:生活垃圾分类需要撬动价值杠杆
可由政府设定有吸引力的回收价格,引导家庭和社会力量进行分类回收

本期关注:分类垃圾箱沦为“摆设” 多个城市无奈取消
 
据媒体报道,分类垃圾箱2001年入户武汉后一直“水土不服”,在有的区域被取消。取消的主要原因是市民、环卫工人不知道怎么分类。
 
2007年,广州街头,原来的黄绿色分类垃圾箱逐渐被蓝色单箱式垃圾箱所取代。
 
2008年,深圳市城管局推出的新型垃圾箱,取消了垃圾分类。
 
2008年,媒体报道说,已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8年的杭州市,目前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仍然“难度不小”。

 

何品晶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研究所教授,长期从事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近期,我们在媒体上频频看到分类垃圾桶沦为“摆设”的报道,似乎很多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都陷入了尴尬境地。这一环保举措该何去何从?
 
中国特色的垃圾分类体系:
 
自豪的同时看到缺陷
 
我国事实上存在历史十分悠久的生活垃圾源分类收集实践,即由居民和社会力量共同构成的废品回收链。长期以来,尽管没有太多的政府指导与干预,这条废品回收链的运行仍然是十分有效的。举例来说,我国是纸质媒体的出版大国,但在国内任何一个垃圾处理终端(填埋场、焚烧厂等),都很难找到较完整的报纸和杂志。据上海资深的废品回收管理人员测算,该市与生活垃圾组分类同的各类废品年回收量约为环卫部门垃圾清运量的30%;即如果不存在废品回收,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量将额外再增加30%左右。同时,这一比例也与发达国家通过分类回收已达到的最高垃圾分流水平相当。
 
在为我国这一事实自豪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这种分类体系的明显缺陷。垃圾分类可从两个方面对其管理构成积极影响。一是物资回收和减少垃圾终端处理量,这方面我们以自己的方式做得还不错。二是调控生活垃圾的组成,为后续处理提供优化的物流组成条件,这方面我们在生活垃圾产生源头(居民和其他产生者)什么也没做,因为,废品回收的经济驱动力在这方面不适用;在处理终端(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因我国生活垃圾特定的组成条件(含水率60%左右,垃圾各组分严重粘连与相互沾污),限制了机械分选的效率,也几乎没做。
 
应该说,无论我国大部分城市现有的垃圾处理能力如何,分类分流都对改善后续处理的资源与环境影响有益。就以所谓对前处理要求最低的垃圾堆埋(放)技术来说,如果能将垃圾中的易腐部分与非易腐部分分类于不同的区域处置,对减少和控制污染影响范围仍十分有益。
 
当然,如果有生物、热化学处理与土地处置技术组成适应于分类分流条件的多样化处理设施体系,就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垃圾分类分流带来的环境资源效应优化潜力。
 
推广难度:
 
要在价值观上来一次小小的革命
 
就我国各级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分流的态度而言,应该说都是十分积极的。在2000年前后,建设部确定了8个城市作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城市,准备5年左右取得成功后,全面推行。所有的试点城市也都按计划完成了分类收集设施(多色垃圾收集桶)的部署与放置工作。但除了个别小范围的有效实例外,在大多数情况下,无论收集桶的颜色如何,里面收集到的垃圾几乎都是没有区别的。因此,生活垃圾分类绝不仅仅是政府的意志与计划的问题,它是与千家万户普通百姓日常生活行为切实相关的问题。
 
我国极大多数前期试行分类收集的城市,从物资回收和优化后续处理的要求出发,基本都采用了3至4类的方法(如:易腐垃圾、非易腐垃圾、可回收废品、有害垃圾)。然而,要在家庭中实现分类对居民的生活习惯就有一个不小的挑战。进行家庭分类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家庭中一开始就分类投弃和放置垃圾,那么你家里的垃圾容器、放置空间都要倍增;二是混合投弃后,在投入公共收集容器前再分拣,不说这时候垃圾组分间已经开始相互沾污,就说这黏湿有味的感觉你又如何面对。
 
所以,这垃圾的家庭分类,又不仅是简单的意识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价值付出,是要在价值观上来一次小小的革命的。要说难度,这就是难度。
 
如何改进?
 
关键是撬动价值杠杆
 
谈到改进措施,家庭分类既然是价值观和意识的问题,那么关键就是撬动价值杠杆。
 
方法一般有两类:一是通过居民协商一致,相互监督分类质量,这里的价值杠杆即邻里形象,前提是居民价值观的高度一致,因此,这通常只在小型封闭社区适用;二是垃圾投弃按量收费,分类的可回收废品不收费,这里应用的是经济杠杆。其可实施性有两个前提:(1)垃圾中可回收废品量大,经济作用显著;(2)垃圾投弃时有计量手段。这类方法在发达国家各类城市均有较普遍的应用,且效果显著;主要是它们的垃圾组成条件符合前提(1),而居住模式(大多独立门户,每户使用单独的收集容器)符合前提(2)。相对而言,在国内照搬不太现实,但参考经济杠杆的作用,国内可针对目前没有回收市场而又因处理转化需要予以分流的组分(如塑料类),由政府设定有吸引力的回收价格,引导家庭和社会力量进行分类回收,即改“按量收费”的“推动”为“定价回收”的“引导”,依托废品回收链,实现家庭的垃圾分类。
 
收集后再分类:
 
国外的技术应用可行性有限
 
最后,绕开家庭分类,我们再看看垃圾混合收集后,在垃圾处理厂通过机械和人工分类的问题。人工分类没有技术难度,但劳动力的成本和二次污染控制却是不能承受之重。而由于我国存在着有效的废品回收链,指望从垃圾分类所获中得到成本补偿基本没有可能。机械分类确实又有很大的技术难度。
 
当然,在目标适当、技术创新的前提下,还是有可行的途径的,要实现则需要时间和资金这两个最为宝贵的资源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在收集后再分类方面,因为我国目前生活垃圾组分的差异,国外技术的应用可行性是十分有限的。应该坚定地立足国内,可以组织有技术能力与基础的研究单位和有责任感、着眼长远的企业联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金的联合资助,加快技术的发展和实用化。当然,目标应该和我们的生活垃圾组成背景、现实存在的废品分流渠道相适应;否则,“徒予忽悠者红利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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