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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08-4-1 10:35:26
科技部发布《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日前,科技部发布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须知》,全文如下: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为了保证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推荐)部门能够熟练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现将申报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1.申报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首先在科技部门户网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栏目(http://program.most.gov.cn,以下简称“申报中心”)进行单位及用户注册。申报单位登录科技部“申报中心”,点击“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注册信息登记表》,并在线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提示要求将相关注册材料尽快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注册用户,注册用户也可登录“申报中心”查看审核状态。
 
已在科技部门户网站“申报中心”进行过单位及用户注册并经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无需重复注册,只需登录“申报中心”,点击进入“选择计划类型”界面,在申报内容栏目中选择“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按照有关提示进行操作,即可进行申报工作。
 
注册、登录系统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科技部信息中心)010-68576284,58881245
 
2.申报单位创建用户、申报授权
 
申报单位获得科技部信息中心授权后,登录“申报中心”,点击进入“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申报界面,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以完成有关申报用户的创建和管理工作。
 
申报单位创建项目和本单位申请用户的填报帐号,并将项目的申报权利授予各用户。未经单位授权的项目,任何申请人都无法申报。
 
3. 项目申请人填报项目申报书
 
申报用户利用申报单位分配的帐号登录系统,并进行项目申报书的填报。项目申报书填完以后,务必在网上提交、在线打印,同时附相关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申报单位。
 
申请人需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非在线(如下载有关报表再填写的电子版文件)填写、打印的项目申报书一律无效;⑵、已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书(意向书)复印件。
 
4.申报单位审查、上报
 
申报单位对申请用户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登录“申报中心”,按照相关提示对本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后,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报送项目组织(推荐)部门。
 
二、项目组织部门操作流程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登录“申报中心”,按照相关提示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确定推荐的项目进行在线提交。
 
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4日16时。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于受理截止时间前,正式行文将合作项目有关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报送至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同时完成网上审核。要求推荐函所列项目与网上审核提交的项目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 佳 吴 伟 张 丹 管海波
 
电 话:010-63908612,63908611,58881312
 
传 真:010-6390861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611室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
 
邮 编:100038 电 邮:[email protected]
 
注:含非公开信息(内部及内部以上密级)的项目不得在线填报。请从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栏目或者登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http://www.istcp.org.cn/site/)的“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离线申报须知、申请书离线填报软件和操作指南,通过离线填报软件填写、打印书面材料,并按申报须知要求报送项目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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