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观是对学生的本质属性及其在教学过程中所处地位和作用的看法。在教育史上,有以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学生观,主张教师中心论。他认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绝对的权威,强调发挥教师的绝对支配作用。学生是被动的客体,是教学的对象,是贮藏知识的容器。教师多采用注入式灌输法,对学生灌输一系列理性的知识和规范。也有以美国教育家杜威为代表的现代学生观,主张学生中心论。他把学生的发展视为一种自然的过程,教师不能主宰这一过程,而只能作为“自然仆人”去引导学生的兴趣,满足学生的需要而不能多加干涉。学生是独立的个体,教学要适应学生,要研究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一切为了学生个性的发展。教师在教学中只应充任“看守者”和“助手”。
2007年,某大学对该校毕业生进行了一次调查,其中一个问题是:“大学四年中,哪位老师给你的印象最深、影响最大?”结果大多数学生选择了空白。为什么学生想不出自己印象深刻的教师呢?该校党委书记对调查结果很痛心,说:“现在很多的大学老师没有具备一位好教师应有的素养,为人师表做得不够,所以出现这样的调查结果也是预料之中的。”
笔者认为,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虽然错综复杂,但教师不正确的学生观是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学生观支配着教学行为,决定着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提出:“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大学教学必须服从、服务于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和目标。然而,长期以来,传统学生观在我国处于主导地位,置学生于被动、从属地位,把学生仅仅当做受教育者。在教学中,师生之间是“授受”的关系,学生被要求无条件地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学习自主权得不到尊重。受此影响,大学教学凸显“重知识轻能力、重共性轻个性、重灌输轻引导”的特征,扼杀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学生失去了探索知识的机会,也失去了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高尔基说过:“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可以教育孩子。”教师在不正确的教学观指导下的教学活动,自然对学生的发展影响不大。
确立正确的学生观,是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保证和核心要求。什么是正确的学生观呢?从培养创新人才的视阈看,大学教师要树立的正确的学生观就是现代学生观。
在教学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学生的主体地位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一个不好的教师向学生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教会学生去发现真理。”教师不应简单地把教学当做学生消极被动接受的过程,而应是学生积极主动获取的过程。其次,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内因主要是指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具体表现在理想、志向、进取精神、意志、毅力、勤奋、战胜困难和挫折的勇气等。再次,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学生之间是存在个体差异的,教师不仅要认识学生的差异,而且要尊重学生的差异,赋予学生FC碰碰胡老虎机法典-提高赢钱机率的下注技巧的学习自主权。最后,要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思想。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从知识、能力、人格、品德等方面着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科学时报》 (2009-10-27 B4 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