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院长、曾在伦敦大学做过博士后研究的胡世兴,涉嫌在采购医疗器械的过程中,多次向供应商索要回扣。为了满足行贿者的要求,他甚至专门在采购项目中加入行贿者专长的产品。4月7日上午,胡世兴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今年57岁的胡世兴在2006年10月19日就被羁押。被捕前,他在医学界有着较高的声望,不但担任眼科医院院长,而且是教授、博士生导师。胡世兴从1976年起,就从事眼科工作,先后获第四军医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又到英国伦敦大学做博士后研究,1993年被聘为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研究员兼达塔茅斯医学院助理教授。但是,根据检方的指控,他这样一个在学术界有着显赫经历的人,竟也在医疗腐败中张口就要回扣。
胡世兴从2003年11月起担任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的院长,该院属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下属的国有事业单位,胡世兴的行政级别为副局级。北京同科林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的李某证实,2003年12月,眼科医院与同科林公司签订了两单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当时他到胡世兴的办公室介绍完产品后,胡世兴就说他刚从南方调过来,不清楚北方在医疗设备销售过程中的回扣是什么比例,怎么支付。李某说,他明白胡世兴的意思是要好处费。
但是,检方指控称,在具体谈好处费数额时,胡世兴并不出面。每次受贿时,他都是把行贿者约到一个酒店,然后由其朋友朱某出面谈。同科林公司就是和朱某商定回扣多少及支付方式后,给了朱某10万元,胡世兴从中拿了5万元。
为了满足行贿者的要求,胡世兴甚至会利用职权修改采购项目。2005年9月,该院召开采购医疗设备立项会议时,经过研究最终决定招标采购19项医疗设备。医院工作人员张某作证说,在把上网公布招标采购医疗设备的名单报胡世兴批准签字时,胡世兴说采购一台眼底照相设备,然后就加上了采购的第20项“欧堡全视网膜眼底照相仪”。而国内代理“欧堡全视网膜眼底照相仪”的设备供应商只有高视远望公司这一家。高视远望公司的高某证实,胡世兴介绍朱某和他谈回扣,最终他分两次给了20万元的回扣。而胡世兴从中分得12万元。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胡世兴深谙此道。检方指控,2003年,在北京世通永泰科贸有限公司向眼科医院推销多焦电生理仪的过程中,胡世兴索要了好处费10万元。眼科医院多人证实,这套设备一是没有使用许可证、二是产品质量有问题,无法正常使用。该院一些管理人员提出向世通公司索赔,均被胡世兴以“你不用再管这事了”的借口给阻挡了。
在法庭上,胡世兴说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秉公办事,未收过任何人钱款,并称他是在侦查机关诱使、体罚下作出的有罪供述。其代理人则表示,没有证据证明胡世兴和朱某共同犯罪。对于一审法院判胡世兴有期徒刑11年的判决,胡世兴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要求一中院予以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