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国欧览在线报道,两年前在德国亚琛发生的中国留学生孙萍遇害案在八月底有了新的发展,亚琛的州法院改以谋杀罪将凶犯Thomas F.判以十三年有期徒刑。2008年7月,亚琛地方法院曾经以杀人罪判处凶犯十年半有期徒刑。
在初审结束之后,亚琛检察院和孙萍家属的律师向德国联邦法院提出复审要求,联邦法院最后取消了亚琛法院的初审判决。八月底,经过五轮复审,亚琛州法院认为,凶犯Thomas F.将孙萍推下铁轨,造成孙萍丧生的行为应被认定为谋杀罪,因此将刑期加重为十三年。
2007年12月27日,被告托马斯Thomas F.在亚琛西火车站站台上将中国女留学生孙萍推下站台,孙萍在进站的火车车轮下丧生。孙萍和Thomas F.的中国女友是相识多年的好朋友。
法庭在审理中,也对此案给孙萍家属及火车司机的心理压力十分重视。案发时驾驶火车的司机在庭上曾经表示,此案发生后他便无法再驾驶火车,并提前退休。
由于心理专家的鉴定认为,凶犯Thomas F.因为精神问题而可以减轻刑罚责任,因此法庭才没有接纳检察官和孙萍家属代理律师提出的无期徒刑的要求。
在宣判之前,Thomas F.还以为法庭将会维持原判,因此面对摄影师手伸二指表示胜利,在检察官和律师的抗议之下,法庭勒令他收回此姿势。
Thomas F.的律师表示还将再要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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