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长乐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0-10-12 9: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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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乐:教育家办学是自主招生的制度基础

 
高考之所以完全脱离为高校选拔学生的朴素原则,完全是机制不成熟以及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偏差所致。
 
高考在本质上只是一次中学生升大学的考试,这种考试与学生在中学时期、小学时期的任何一次考试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只是通过对学生学习水平的测验,来鉴别他们是否适合上大学、或者适合上哪所大学的学生素质评价活动,是一种纯粹的教育性活动。
 
而高考之所以完全脱离为高校选拔学生的朴素原则,变成一种全社会都关注的社会性活动,并成为负载了多重社会职责的重大活动,完全是社会各方面的机制不成熟(比如:社会层际交流的通道单一且不通畅,使高考成为农村学生进入“体制”的唯一通道等)以及人们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偏差(“学而优则仕——权”、“学而优则利——高收入”、“学而优则名——社会地位”等)所致。以至于使本来应该与教育一样美好的高考活动,变成了对学生心灵和身体带有压迫性、伤害性的趋利性活动。这种现象显然是不正常的,是应该深刻反省并尽快改正的。
 
我国的自主招生仍具行政性
 
对于我国高校目前的自主招生,笔者认为,一是由于我国高校目前的体制,在本质上还是一种行政化体制,这种体制的运行逻辑,还是行政性的逻辑,其所出台的自主招生方案,还只能是具有浓厚行政特征的方案,与教育的本质和宗旨还很隔膜,很难引起人们在内心的呼应和共鸣。另外,由于目前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是教育行政机构对公众批评高考的社会舆论妥协的产物,其基本的功能是“救火”或缓和高考矛盾,而不是彻底地解决高考的问题,因而在道理和逻辑上还难以服人,不太容易赢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这也就是为什么包括北大在内的一些高校的自主招生方式之所以备受社会质疑的根本原因。
 
二是我国高校在多年的“遵命办学”制度和文化浸润下,习惯于一切按上级的指令办事,缺乏基本的自主思想及自主活动能力,因而在驾驭自主招生的观念和能力方面,还显得幼稚或不成熟,无法将自主招生的精神意蕴充分地体现出来。又由于我国高校近年来丑闻迭出,权力腐败、学术腐败的案件频发,饱受社会的批评和诟病,特别是国内某著名高校数年前泄密于网上的包含权力交换内容的招生信息,更使人们对高校的信用深怀疑虑,因而他们采用的招生原则及招生方式,往往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同和信任,这或许正是陕西省招生办为什么不给复旦大学面子的深层原因。
 
三是高校的自主招生是有条件的,是需要一系列制度保证的。高校实施自主招生的前提条件,是应该进行内部的领导及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使自己具有真正的大学品质和素养,从根本上成为一个研究高深学问、教书育人的机构。若高校以这样的形象面向社会,必然会受到社会由衷的支持和尊敬,也无疑能取得自主招生的成功。而我国高校目前的自主招生,可以说是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招生一样的行政性招生,其指导思想并没有脱离应试化的教育思想,其区别只是招生的组织者由省市的“招生办”换成了高校的“招生办”。而在高校缺乏公信力的情况下,人们怎么会相信高校的公正呢?
 
我国目前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并非是建立在科学教育原则和教育逻辑基础上的长久性政策,而是教育行政部门在回应公众批评高考问题时的一种权宜之策,其在大学内部并没有被看成是一项能够持续发展的制度。一方面,在依靠“政策”治教的环境下,政策来源的不稳定性,决定了政策实施的不稳定性。另一方面,这项制度缺乏基本的法理基础,无法回答为什么极少数高校有招生自主权,而其他大多数高校没有自主招生权的问题。这种规定只有极少数高校才有自主招生权的做法,含有着对没有自主招生权高校的权利歧视,造成了一种不公平的大学发展环境。这样的政策能促进大学的良性发展吗?能有利于真正的教育家涌现吗?这种本身就缺乏合理性的政策,能作为前提来讨论大学招生“去行政化”的问题吗?
 
在此方面,美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史或许对我们有启迪意义。其中一个可与之比较的事件是,在美国建国初期,包括总统华盛顿在内的5位议员向国会提出了一个建立美国国家级大学的提案,意欲通过建立一所实力超群的国家级大学,既主导全国的科技和教育发展,又吸引向往欧洲国家大学的学生放弃出国留学,其动机不可谓不正确。但是,这个提案却在国会没有被通过,反对者们的理由是,建立具有垄断地位的国家级大学,会破坏大学的自由竞争环境,抑制其他大学的发展和活力。这个决议可以说保护了美国大学的自由竞争文化和环境,使其能够始终保持活力,享誉世界。这个事件对我们的启示是意味深长的,它引导我们在思考大学问题的时候,应该有一种多样化、复杂性的思维,有一种高于教育现实活动水平的教育理念和精神,有一种先进、文明的教育价值观,以避免研究活动的技术化和工具化,让教育研究具备基本的能令人信服的效应。
 
自主招生的关键是精神立足点必须合理
 
大学“去行政化”是一项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需要大学外部的政府放权给大学,使大学成为能够独立、自主办学的法人机构;另一方面,大学内部的学校领导层,则应该放权给广大的教师和学生,使他们成为大学的真正主人,进而形成大学的自治机制和文化。
 
综观政府和大学的关系原则,可见政府给大学放权是有前提条件的,亦即大学内部应该有健全的、符合大学教育和学术规律的领导和管理体制,能保证大学由政府转移来的权力,可以顺利地转移给因为缺少权力而被抑制了教育积极性和创造精神的广大教师和学生,并由此转化成大学中发展教育和文化的力量。然而,现在大学中的问题是,一方面大学以教师和学生的名义向“上级”要权,一方面又不向教师和学生放权,而将权力滞留于学校管理层,使学校行政机构的权力极度膨胀,导致大学活动的行政化和官僚化。
 
在现实的大学中,行政化、功利化的风气依然盛行,学生依然在追逐求职资格中艰难奔波,教师依然在追求功利性目标中沉沦,校园中并没有因此而出现清新的风气,整个教育在实质上并没有因此而发生任何变化。试想,在著名大学的副校长、副书记双双腐败、大学校长涉嫌抄袭、44名教授争聘一个处长岗位的大学环境中,高校能拥有自主招生的健康品格吗?能始终如一地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吗?能很好地使用由政府转移来的招生权吗?其前景难以乐观。
 
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这些下放的权力并没有顺序地转移到作为大学主人的教师和学生手中,而基本上被滞留在大学的行政管理机构,致使大学中的行政权力极度膨胀,形成了极其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和官本位风气,严重影响了教学和学术研究的环境,使大学变成了社会所诟病的官场、商场、名利场。这种官本位的效应是,大学中的风气比之于上世纪80年代,不但没有进步,反而明显地退步了。
 
如今的一些大学领导者,将自己的专业背景换算成了全才,有人还在一些媒体的帮助下(当然不会是无偿的),将自己换算成了教育家、甚至著名教育家,他们似乎什么都懂,什么事情都敢决策,什么问题都敢下结论,而且习惯于将他们的一己之见,通过学校权力系统的作用,作为普遍规则来推行。由于缺乏实质性的监督体制,不仅由政府下放到学校中的行政权力,在某种意义上转化成了一些领导者个人的权力,而且他们还可以利用现实的缺乏监督的体制,自己制造出许多权力,比如一个没有博士培养权的高校校长,可以通过“交换”或其他方式,得到博士生导师的头衔,实现他们在大学中的权、名、利通吃。
 
如今的一些学校行政工作人员,都懂得唯校长之命是从的“道理”,他们心中只有“长官”,不会有教师和学生。他们会将对“长官”笑脸相迎、对教师冷若冰霜的现象,看成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在如今的大学机关中,有许多人会冷冰冰地给你讲“规定”,但没有人跟你讲理,也没有人会听你讲理。如果你是一个大学的普通教师,那么你就得有称机关工作人员“老师”的自觉性,否则是很难办成你所要办的事情的,或者是会感到很没有尊严的。因而有老先生甚至怀念过去的“大老粗”管理的时代,以为那时的领导虽然不懂专业,但他们还知道尊重有学问的人。这显然是一种令人失望的看法,然而不如此,何以解释大学中出现的各种丑闻,何以解释一些大学中的人们对大学失望和冷漠的态度呢。
 
基于对大学现状的这种认识,笔者以为现实的高校是没有资格和能力承担自主招生任务的;而只有在真正的教育家治校的情况下,高校才会具备自主招生的能力。因为只有在真正的教育家办学的情况下,高校才能真正将公平、公正、文明、合理的理念融入到自己的招生制度和过程之中,在招生中自觉地保证教育公平,珍惜大学的声誉,做到让社会认同、信服、支持。由于教育家是真正的教育品格和精神的体现者,因而他们所主导的大学决策可以保证是理性的、温和的,是反映了广大教师的意愿和理想的,并且是教师乐意接受和愿意实施的。因为好的招生制度不仅会使教育满意,同时也会使学生及家长满意。
 
试看国外大学的自主招生,我国港台地区大学的自主招生,我国早期大学的自主招生,为什么就没有招致社会的激烈批评呢?高校自主招生的关键是,其思想或精神立足点必须是合理的、有道理的、能令人信服的。而这一点,正是目前的高校所欠缺的。
 
《科学时报》 (2010-10-12 B4 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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