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弘 陈博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0-11-16 10: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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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副教授诉中华书局 索10万元挑错奖励
 
山西大学副教授白平就《康熙顺天府志》挑错奖一事将百家讲堂名师阎崇年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之后,近日又向丰台法院起诉,要求该书出版社中华书局支付挑错奖励10万元、召回该书、赔礼道歉并将他评为“优秀读者”或给予其他精神奖励。
 
11月15日下午2时,丰台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悬赏广告纠纷案,白平诉称,中华书局出版发行《于丹〈论语〉心得》一书后,他为该书挑错形成的文字已近30万字。中华书局出版发行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一书,截至起诉之日,他已为该书挑错达620多处。白平诉称,2007年1月30日,中华书局曾在人民政协礼堂宣誓“对指出出版错误的读者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白平认为,这一公开声明属于悬赏广告,对中华书局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书局法律部主任任海涛辩称,当年这一倡议是36家新闻出版单位,为了提升图书出版物质量的行业自律性文件,应属要约邀请,而非要约。中华书局欢迎包括白平在内的读者指出各种错误,但挑错奖励并非金钱形式。中华书局已暂停发货《康熙顺天府志》,召集专家进行复查,目前还没有结束。
 
庭审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争议
 
焦点一:公开倡议是否属于悬赏广告?
 
白平:这属于以公开方式声明的要约,尽管没有明确悬赏金额,但这并不影响其悬赏广告的成立。
 
中华书局代理人:中华书局的公开倡议属于要约邀请,相当于如有人响应这一倡议提出要约,得到中华书局的承诺后,合同关系才成立。
 
焦点二:中华书局是否给读者挑错奖励?
 
白平:自己为两本书挑错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因此,中华书局应依公开声明支付报酬。
 
中华书局代理人:出版社会给予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比如再版时在编后记中致谢读者、赠送一些样书等形式,而不是通过金钱形式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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