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教育部公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意见征求稿,其中增加了公示环节,赋予高校自主确定专业方向的自主权,还规定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新专业首届毕业生进行专业评估,如果就业率过低将被要求调整或者暂停招生。
征求意见稿规定,不论是高校要设置已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还是在目录里没有的新专业,都需要将申请材料在专业网站公示一个月。
新规定拟取消设置专业需要招生规模达到一年60人的人数要求。新规定指出,高校专业设置可适度控制专业增长数量。高校现设专业连续五年不招生的,高校可提出撤销。
新规定要求,为了确保新设专业的质量,高校要开展专业自评工作,可引入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专业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在新设置专业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时,高校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评估。评估结论作为新设置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或停止招生的依据。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