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要在中小学课程中有针对性地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知识教育。
规划要求,逐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纳入对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查的范畴。在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知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引导学校重视开展法制教育。
为了保证在课堂上增加法制内容,规划还要求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