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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聘请了全国首位“洋校长”——顾佩华。在汕大,校董会具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这种体制决定了它的“高等教育改革试验田”角色。顾佩华加盟汕大,在教育界专家看来,创造了中国高等教育的两个第一:一是首设执行校长一职,二是聘请外籍人士担任该职。
在高校改革中,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的外籍校长咋“念经”?汕大特殊体制下的改革举措,能推而广之适用其他高校,甚至逐步导向体制内变革吗?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深入汕大,一一探究。
初冬,听闻汕头大学聘请了全国首位“洋校长”,即前往采访。原来,“洋校长”顾佩华实为外籍华人,只是在加拿大工作生活了几十年;服务汕大也是从2005年就开始了,只是刚刚办完原加拿大高校的退职手续,全职担任汕大执行校长。
“请我来推动改革,主要是考虑我长期在国外,受国内传统思维的束缚较小”
2005年,身为加拿大工程院院士的顾佩华偶然一次造访汕大。由于担任了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学院副院长、机械与制造工程系主任等一系列行政、学术职务,他熟悉西方大学的一整套运作;又由于出生于天津,在国内接受过完整的高等教育,他深谙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挑战和机遇。“请我来推动汕头大学的改革,我想主要还是考虑到我长期在国外,受国内传统思维的束缚较小,能打开思路、放开手脚做事。”顾佩华如是说。
顾佩华刚来的时候,是副校长兼工学院院长,很快出任常务副校长、执行校长。这个外籍人士的到来是件新鲜事,上级部门给予了充分宽松的空间:顾佩华是经李嘉诚基金会提议,汕大校董会聘任,与中国大学校长相对应“厅级”、“副部级”等无任何关系;而且由于在加拿大大学的服务年限没有到期,在这6年里,他一直是借调汕大。
建设“国际化优秀大学”,是顾佩华的自我期待;而教学、教育模式的改革,是顾佩华迈向国际化的第一步。2005年10月加盟汕大时,他带来了翻译成中文的CDIO大纲和标准。
“仔细考查许多工科高校的教学模式改革,其中并没有能力培养大纲,仍然是知识培养大纲。”汕大工学院副院长熊光晶抛出的中心话题,正是顾佩华推动的CDIO工程教育改革。
“CDIO代表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施(implement)、运行(operate),是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瑞典皇家工学院等2004年共同创立的工程教育改革模式,解决的是工程教育和工程实践相脱节的问题。”熊光晶说,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能力培养大纲。
一开始,很多人对这个新来的“洋校长”搞的这么个新东西,还是相当有抵触情绪的。而如今,这一模式已被教育部推广,在国内50余所高校的机械、电器等专业试点,和许多非试点单位进行了实施。
在顾佩华的具体推动下,汕头大学还在学术规划制定、财务预算制度、校长院长国际招聘和学生住宿学院制等方面率先改革。而2007年实施的教师年薪制改革,更是汕大重建教师评价体系,重塑教师尊严的重要举措。
“过去是‘计工分’,写一篇论文多少钱,上一堂课是多少钱,拿一个项目多少钱,什么都是明码标价。然后教授们就拼命去写文章,甚至把一篇文章变成好多小文章去发表。”该校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乌兰哈斯说,顾校长来了后推广年薪制,不看你干了多少事,而是引入质量导向、贡献导向。
“教授们争当处长在汕大是不存在的,我还得做工作让适合的教授从事行政工作”
顾佩华的办学行为,在国内高校的改革中可谓石破天惊。之所以能在汕大顺利推行,除了因他本人“外国人好办事”以外,最根本的还是依赖于汕大特殊的体制和创新改革。
校长徐小虎告诉记者,汕大是全国惟一一所受到李嘉诚基金会长期资助的高校;与此同时,它又是广东省属公办大学,也要接受教育部门的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办学体制:校董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以李嘉诚先生为名誉主席、广东省主管教育的副省长为主席,其成员主要由国内和境外教育家、世界知名专家、教授、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李嘉诚基金会代表构成。这一权力架构的运作,有利于上级党政部门对学校的指导,也有利于各方办学意见的协商,确保办学行为符合高等教育规律。
设立执行校长职务,本身就是一大改革。在李嘉诚基金会支持下,汕头大学于2002年首次聘任外籍副校长,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国际化发展中一些引进项目的办学事务,2005年顾佩华借调汕大,受聘该职。2007年6月经李嘉诚先生提议,提交校董会通过,汕大进一步设立了执行校长。与其他省属高校一样,汕大校长徐小虎的职位由广东省委组织部任命,级别为正厅级;而执行校长顾佩华则由李嘉诚基金会提议聘任,不设任何行政级别。
这样一来,办学权谁说了算,就产生了三种力量:校董会、体制内的校长和党委书记、体制外的执行校长。问题的关键是建立规范的制度,以厘清权力的分界,明晰权力和责任。
在不偏离校董会决议的前提下,学校日常事务管理由校长主持、执行校长协助全面工作的开展,党委书记负责学校发展的政治领导和监督保障、方向把握。执行校长与校长之间的关系,与国内高校普遍设置的常务副校长一职有所区别,更类似于美国大学的provost(教务长),职权范围更加广泛,其主要目的在于快速推动教育改革。所以,作为执行校长,只要他的施政方针和办学行为不偏离校董会决议,重大的分歧在理论上无法产生;在日常事务处理中与校长和书记及时沟通,需要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微调的,会通过校董会办公室向所有校董咨询沟通。
顾佩华说,“教授们争着当处长在这里是不存在的,相反,我还得做工作让适合的教授从事行政服务工作。”
“我没觉得工作受到掣肘,反而觉得施展的空间更大。”顾佩华坦言,校董会只对关系学校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而日常办学行为,校董会赋予校领导很大的权力,否则我们就很难理解真正意义上的校长负责制。我在汕大可以坚持只做正确的事情。”
“只要大家都不停地往前走,改革的‘星星之火’终能形成‘燎原之势’”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袁征表示,汕大让我们看到,可以用这样一种途径来办大学。
首先,之所以两种体制在汕大并行不悖,因为大家的目的都是为了学校的发展,“其实在国外也是一样,也是各种利益相冲突相协调,关键是理念一致,要寻找大学的灵魂,回归大学的本质。”袁征说。
“其次还是一个制度,真正用制度办学,用制度来管理学校。”袁征说,一个好的大学制度才是根本性的东西,大学本身有自己的运行法则,有其独特的使命,不能偏离这些东西。要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和上级行政力量对大学正常秩序的不良影响。
尽管如此,这种体制外导向体制内的模式在其他高校能否复制,很多人还是抱有观望的态度。有人说,汕大的变革是根植于特殊土壤之上的。广州某知名高校一位教授坦言,如今的大学官级林立、等级森严,当权力对教育资源、学术资源拥有绝对支配权,要重新建构一种“符合高等教育规律的制度”,谈何容易?
就连顾佩华本人也对中国大学的行政化倾向表示遗憾,“坦率地说,目前的一些制度确实违反了教育本身的规律。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归咎、责难谁,其中历史原因、体制纠葛、国情因素盘根错节,不是哪一部门可以单方面解决的。所以我个人主张,大学改革需要在一定的轨道上进行,需要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更不能搞休克疗法。像汕头大学这样的大学可以适当快一点,其他受到限制较多的大学,可以慢一点。相信只要大家都不停地往前走,‘星星之火’终能形成‘燎原之势’。”
所以,对于汕大乃至中国高等教育界来说,为什么要聘请外籍执行校长的问题,也许要在今后一段时间里获得更圆满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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