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863’计划项目已有80%以上由企业牵头实施;转制院所已有部分成功转身为科技型企业,且转制院所最近几年来获得的国家项目支持费约40亿元,而它们通过为行业服务所获得的经费已超过200亿元。国家高新区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基地,去年56个国家高新区营业总收入达10.6万亿元。科技中介机构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新型科技中介组织和科技服务形式不断涌现。”这是3月9日科技部高新司司长赵玉海在国家“十一五”科技重大成果推介会上介绍的。
长期以来,中国科技经济“两张皮”现象一直未能彻底解决,许多科研成果企业无法应用;而企业提出的技术难题,研究人员并不能很好解决。科技部在“十一五”期间通过多种途径探索科研成果转化新机制,终使这种现象呈现多点位突破态势,科技工作直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越来越明显。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介绍,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局面已产生重大变化,形成了科技工作直接面向或作用于经济社会的新机制。
在成果转化主体上,企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和转制院所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如北京钢铁研究总院转制后,研发推广了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大大提高了钢铁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成果转化机制方面,通过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一批研发基础好、市场需求大的重大产品快速进入市场,直接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如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重大专项的实施,使许多企业实现了从无到有的改变,每年创造产值几十亿元。
此外,通过实施部省会商,政府部门与地方共同探索实践了有效集聚中央和地方科技资源的新途径,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新模式。通过部际合作联合实施的“十城千辆”、“金太阳”、“十城万盏”、“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应用示范工程,使科技成果直接造福百姓。
在资金投入方面,科技与金融进一步结合,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逐步形成,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投融资渠道明显拓宽。其中,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是最典型的案例。
在成果转化环境建设方面,科技部最近几年来修订实施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使自主创新的法律保障基础更加牢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科学时报》 (2011-3-11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