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变森林的受益者是各级林业部门,一方面可以从国家获取巨大财政支持和项目资金,同时还是巨大的政绩,吃亏的是广大草原牧民,被忽悠的是国人。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林业得到“突飞猛进”式发展:林业用地面积平均每年增加约400万公顷以上,森林面积平均每年增加约500万公顷以上。实际上,这增加的“林业用地面积”和“森林面积”很大成分上是把大量荒漠草原划为了“国家重点公益林”或“三北防护林”。
我国森林现状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截至2008年,全国森林面积19545.2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0.36%。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林地面积30378.19万公顷,森林面积19333.00万公顷,其中天然林面积11969.25万公顷,人工林保存面积6168.84万公顷,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编的《中国林业统计年鉴》,截至2009年,我国累计造林面积达268.69万平方公里,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8.45%,是全国森林面积的1.39倍、天然林面积的2.24倍。
这意味着,除我国121.72万平方公里的耕地和392.83万平方公里的天然草原外(这两种土地类型由农业部管理),我国61.9%的国土已经全部绿化了,如果再除去根本不可能种树的高楼大厦居民房、公路铁路等建设用地、海拔3000米以上不长树也没法植树造林的高山地区、水域等,那么我国100%以上的国土都已经被绿化过了。
实际上,根据1987年出版的中国林业年鉴,“全国宜于乔木林生长而又可用于发展林业的面积仅为2.8亿公顷,扣除林区内必须修建的房屋、道路,(我国)各种可能形成森林的面积约2.53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6.3%”;也就是说,在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所有“各种可能形成森林”的面积(包括天然林)只有253万平方公里,这些面积如果全部成为森林,则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可以达到26.3%。
现在看来,我国的造林面积已经远超过“所有可能形成森林的面积”了,而这其中还有约120万平方公里的天然林,这意味着我国除天然林外在这“所有可能形成森林的面积”范围内已经造了两遍林!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结果,截至2008年底,我国人工林保存面积为6168.84万公顷,这实际上只占全部同期造林面积的23.5%。但不管怎么说,根据国家林业局历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我国的森林覆盖率是逐年递增的,从解放初期的8.6%增加到2008年底的20.36%,增加了2.37倍,超额并提前完成了2010年底之前达到20%的宏伟目标。可是,我国目前的森林状况和森林覆盖率会好于解放初期吗?
森林如何“造”出来
我国森林面积的快速增长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森林覆盖率由原先徘徊在13%左右,5年内猛增到16%以上,这意味着平均每年要增加505万公顷的森林,而这期间国家林业局公布的人工林保存面积每年平均增加为205万公顷;上世纪90年代是我国森林采伐最为惨烈的年代——天然林几乎遭到毁灭性破坏,天然林面积急剧萎缩。
在这种情况下,多余出来的森林是怎么“造”出来的?上世纪,林业用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甚至略有减少;进入本世纪以后,林业用地面积却急剧扩张,平均每年增加约400万公顷,这增加的林业用地又是从何而来?
在内蒙古、新疆、甘肃等地实施的公益林基金项目和三北防护林项目,可以很好地说明上述问题,现仅举一例:根据国家政策,牧民桑杰一家与嘎查(蒙古族的行政村)其他牧民一样,跟呼德呼都格嘎查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草场24680亩,承包期为1997年11月至2027年11月,共计30年。2005年12月15日,当地旗政府、林业局到呼德呼都格嘎查开会宣布:呼德呼都格嘎查作为公益林项目实施区实行全面禁牧,这意味着呼德呼都格嘎查1729平方公里草场(已承包给牧民并颁发了草原证)一下子全变成了国家重点公益林。
根据《阿拉善右旗志》(2000年,内蒙古教育出版社)记载,阿拉善右旗全旗林业用地256.3万亩,占全旗土地总面积的2.3%,1998年森林面积164万亩,其中天然灌木林(梭梭)152.2万亩。根据《阿拉善右旗2009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阿右旗林业用地面积为1441.09万亩,占全旗总土地面积的12.87%,比2000年林业用地面积高出5.6倍;纳入中央财政补偿的重点公益林面积(也即公益林禁牧面积)共计784.9万亩,是2000年林业用地面积的3.06倍、森林面积的4.79倍。
这多出来的数倍的“森林”从何而来?实际上就是把大片的荒漠草原划为“公益林”而且还是重点公益林,剥夺了牧民的草场承包使用权。目前阿拉善右旗约有近一半的面积被划为国家重点公益林。这种变荒漠草原为森林的问题并不是阿拉善右旗的个别现象(阿拉善右旗只是在认真地执行国家公益林政策),而是从阿拉善到整个内蒙古,再到新疆甘肃等全国所有干旱区草原牧区的普遍现象。
有关部门把大片大片的荒漠草原一下子变为国家重点公益林或者三北防护林,森林也就这么被“造”了出来。问题是这大片的变成“天然林”甚至是“国家重点公益林”的草原大部分只不过是高度仅有20~30公分的半木质化或木质化的荒漠植被,并没有一棵树。被禁牧的牧民望着世世代代放牧的草场,疑惑地问我:我的草场怎么一下子成了森林了呢?树在哪儿?
草原变森林的受益者是各级林业部门,一方面可以从国家获取巨大财政支持和项目资金,同时还是巨大的政绩,吃亏的是广大草原牧民,被忽悠的是国人。
重读植树造林
一位哈萨克牧民跟我说过这么一段话:你们(内地人)见到没有树的地方、没有庄稼的地方、没有房子的地方,都叫做“荒地”,都要开垦或种树,可在我们看来,那都是我们的草场啊!——我们为什么喜欢跟“荒山荒地”较劲、非要“消灭荒山荒地”甚至还要“誓把沙漠变绿洲”呢?
因此,我认为,林业不等于植树造林,发展林业不等于发展植树造林。植树不等于造林更不等于森林。植树造林在很大程度上被包装成生态保护和防治荒漠化沙漠化的代名词,但总体上受益者并不是我国的生态环境,而是有关部门,植树造林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有关部门的摇钱树。
植树造林曾经成为我国森林砍伐的精神寄托和借口,所谓“砍一棵造十棵”,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森林资源的巨大破坏和退化。植树造林反映了我国自然资源管理存在的严重问题,比如管理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最大受益者。
植树造林在我国存在严重的扩大化问题,必须严肃认真、科学理性地考虑这样一个问题:造林工程还要继续老王卖瓜自欺欺人硬着头皮“愚公移山”吗?
另外,造林工程必须由中立专家组予以客观评估,即便是生态工程,也需要进行中立的环境影响评估。
当前反思植树造林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我国的生态保护政策和主导意识、荒漠化防治、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等等重大议题的战略方向等,这关系到国计民生、子孙后代。
(作者为清华大学生态保护研究中心教授)
《科学时报》 (2011-3-28 A3 观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