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国政府网公布《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科医生制度将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实惠?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接受记者采访,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2020年每万居民有2—3名合格全科医生
孙志刚说,全科医生是看病防病的“多面手”,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目前全科医生制度已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全科医生占医生总数的30%—60%。
按照《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初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一是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二是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三是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力争让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全科医生的服务。
届时,大多数患者的首诊将回到基层,全科医生首诊制度试行的基础条件将日趋成熟,90%以上的常见病、多发病可以在基层得到有效诊治,大病通过全科医生预约转诊,节省了医疗费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孙志刚说:“当然,目前全科医生强制性首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还不具备条件,更现实的考虑是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通过医保支付实现全科医生首诊,直接到大医院就诊者提高自付比例。”
“5+3”8年强制性规范化培养合格人才
孙志刚介绍,全科医生培养制度的总体设计,可以概括为 “一种模式、三个统一、两种途径”。“一种模式”即逐步规范全科医生培养为“5+3”模式,前5年是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后3年是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三个统一”即统一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方法和内容,统一全科医生执业准入条件,统一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两种途径”即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阶段采取“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路径。
规范化培养以提高全科医生的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全科医生出科或者出平台要达到国家要求的实践病种、病例数和临床基本能力、社区和基本公共卫生实践能力。规范化培养时间为3年,原则上在临床培养基地轮转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年,另外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服务锻炼。
《意见》规定,“5+3”规范化培养是强制性制度,注册(全科)执业医师必须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
“四个渠道”救急培养,明年每个基层机构都有全科医生
8年的规范化培养周期有点长,如何解决近期基层急需全科医生的问题?
《意见》提出近期加快培养合格全科医生的四个渠道:一是大力开展基层在岗医生的转岗培训。近两年,国家共安排了3万名基层医生进行转岗培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二是强化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的技能培训。去年,国家招收了5000名5年制本科医学生,免费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生;今年计划继续招收5000名;每年每生中央财政补助6000元。同时,允许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通过“3+2”的途径培养适用的助理全科医师。三是通过提升学历层次培养基层全科医生。鼓励基层在岗医生获得规定学历,符合条件后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四是鼓励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包括严格执行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类对口支援制度、利用远程医疗和远程教学加强对基层培训、允许医院医生尤其是退休医生到基层执业服务等。
孙志刚说,力争到2012年,让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为居民提供契约服务,可开办诊所,有“三类收入”
全科医生将与居民建立相对固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将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个人,是《意见》的一大亮点。这意味着居民将拥有自己的“专属全科医生”。孙志刚指出,这种服务模式促使全科医生全面掌握居民健康状况,可以提供连续的、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
根据《意见》,全科医生的职业发展前景将不再是早早碰到“天花板”,而是可以多种方式执业,既可以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院)聘为全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也可以独立开办个体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合伙制诊所,发展空间巨大,具有独特的职业吸引力。
让全科医生愿意留在基层,是整个制度的关键。孙志刚说:“由于全科医生收入主要来源于通过提供服务得到的财政补助或健康保险偿付费用,一定程度导致了全科医生集中于人口密集的地区,因此,政府要对边远贫困地区的全科医生给予特殊补贴和激励政策。”
为保障有合理的预期收入,《意见》对全科医生的激励机制进行了创新:一是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二是为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按项目收取服务费;三是为签约居民提供非约定服务,按规定获得补偿。全科医生通过提供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其中按签约居民数收取服务费将成为主要收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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