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评审工作现已结束。经过形式审查、网络函审和答辩评审三轮评审,以及形审后一轮公示,现已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对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于2011年8月13日17:00前,将异议材料书面报送至以下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计划处
邮政编码: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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