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31日),环保部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要扩大环境信息公示范围,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环保信息公开
上市环保核查须公开
《通知》要求,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环保部要求公开的信息,包括行业环保核查信息、上市环保核查信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等。其中,上市公司须主动公开环保核查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行业、所在地、生产及环保基本情况等;而建设项目须就环评受理情况、环评简本、环评审批结果、环保验收结果等相关信息等“全面主动公开”。
重大环境事件
要及时公布处置情况
《通知》要求,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置情况;发生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协调、建议相关政府联合发布信息;把信息发布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的定期发布工作。
环境空气质量
74城市年底发布信息
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74个城市开展监测,12月底前对外发布信息。2013年在113个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底前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并公开信息。
■ 声音
环评公示范围未要求扩大
环保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晶晶表示,此次环保部FC碰碰胡老虎机法典-提高赢钱机率的下注技巧对行业和上市公司加强了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此前,行业的环保核查信息大多只能通过工商部门获得,但此次,以行业为单元的信息公开的要求直接来自环保部。
有环保人士指出,环保部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与近期多起与环境信息公开不全,特别是因环评过程的信息公开不足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有关。
不过,有环保人士指出,目前,很多环境引发的社会问题,都是在环评公示时出了问题,往往与公示时间不够,或内容不全,甚至环评公示意见作假有关。而此次《通知》中,虽然有加强环评公示的内容,但尚未具体要求扩大环评公示的时间或范围。(原标题:重大环保项目多听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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