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今后省辖市市委书记出访,需先书面向省委书记请假。”在河南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上,河南省纪委副书记说。(2月12日《京华时报》)
官员公款出国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两个方面。一是惩罚太轻,还没有官员因挥霍公款出国旅游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二是我们缺少一套让公款出国游现出原形的严格制度安排。
在冠冕堂皇的红头文件里,公款出国从来都没有旅游一项,而全部都是“因公出国”。同时,相关经费支出也全部隐藏在各种笼统项目中,既不具体见于政府预算,更无义务对纳税人告知。
这种情况下,只要公款出国福利分配得当,单位内部不出“内鬼”,一般东窗事发的风险微乎其微。
清楚这样的背景,再来看河南要求市委书记出访先书面请假,就不仅是强化公款出国的事前审批,其实还是让公款出国现出原形的一种手段。
虽然这样的规定,只对省辖市市委书记有约束,对其他各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没有约束力,但这显然仍是一种非常有益的探索。毕竟,直面顶头上司的压力,会让不择手段的公款出国有所遏制。
而公款出国前向上级请假,说到底仍是一种内部约束;在我看来,官员更该向之请假的对象,其实应该是纳税人。官员出国目的、行程安排、经费预算,都应该在面向公众的请假条中说清楚,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纳税人反对意见巨大的公款出国,则必须给出合理解释,直至取消。
《中国科学报》 (2012-02-13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