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
随着中国地震局7月19日零时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11年决算书,备受关注的新一轮中央部门“三公”公开正式拉开大幕,这是继去年之后,中央部门第二次向社会公开“三公”等信息。(7月19日新华网)
相信在今后几天里,相继公开“决算”的中央部委和单位会越来越多,“三公”公开的常态化终将步入现实。然而,仅仅表面意义上的“公开”,效果如何,能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公众依然担忧。
一者,目前对于“三公”公开后的问责机制尚未健全,对于类似“超额消费”、“大吃大喝”等现象和问题,追究机制流于形式,不能不让公众对其效果产生担忧。
二者,由于“三公”公开属于相关部委自我为主的公开,是相对独立自主支配之下的公开,这样的公开难保不会存在“暗箱”或“黑洞”问题。特别是,即使公开了相关数据,在缺乏“第三方”独立监督的情况下,相关部委依然可以“自说自话”、自圆其说。
真正约束“三公”,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以公车改革为例,为什么多年来“裹足不前”,除了既得利益者的私利考虑之外,还与改革者、践行者与监督者往往“三位一体”有关。
因此,在“三公”公开之后,应尽快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只有真正引进独立于部委的“第三方”,才能真正说清已经公开的相关“三公”事项,如公车采购、公务接待等是否合理,是否适当,是否违规。
《中国科学报》 (2012-07-20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