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彭科峰
因为怒斥河北沧县环保局局长邓连军在回应村民有关地下水遭到污染时谎话连篇,中国工程院院士、水文资源专家王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日,《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了王浩,他表示,目前中国六成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地下排污是主要因素之一,亟须对此建立相应的执行标准和监管。
地下水污染由城市向农村扩散
王浩表示,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化肥和农药的超量使用、垃圾场的淋滤和地下油罐的渗漏等原因,我国地下水正遭受着越来越严重的污染。“曾有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专家指出,中国90%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64%的地下水污染严重。”
王浩进一步表示,近些年,地下水被大量超采,在地下形成了大面积的地下水漏斗,更加剧了地面污水向地下水的倒灌。官方通报显示,华北地下水超采达1200亿立方米,相当于200个白洋淀的水量,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使华北平原形成了一个巨大地下水降落漏斗区。在这些地区排污,不仅会污染浅层地下水,而且随着浅层污水不断向深层流动,深层地下水也很容易受到污染。
“总之,中国地下水污染已呈现由点向面演化、由东向西扩展、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由局部向区域扩散的趋势。”王浩说。
自然界与人类皆受影响
王浩认为,地下水被污染会造成多方面的负面影响。首先,它直接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地下水受污染后硬度过高,作为饮用水,不仅苦涩难饮,而且会引起胃肠功能紊乱,出现呕吐、腹泻、胀气等症状;地下水遭受污染后,往往引起水中三氮含量的变化,如果水中三氮含量过高,就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引发硝酸盐急性中毒。
此外,地下水源如果受到严重的有机污染甚至重金属污染,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更大的危害。王浩表示,近些年,太湖、巢湖等地“癌症村”的陆续出现,引起人们对水污染这种环境因素与癌症发病率之间关系的广泛关注。
“灌溉用水的污染也会影响农产品的质量。”王浩说,再者,在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地下水占工业生产用水的比重很大,地下水的污染将严重影响工业生产。
王浩还表示,污染物排入河流、湖泊后,甚至能导致某些水中生物的灭绝。
现行污水废液处理方式应改变
王浩介绍,实际上,政府部门针对企业排污及污水处理标准出台了相应政策,以将工业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但一些不法企业却将那些含有难以降解的剧毒致癌物的工业污水废液,悍然排入地下。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外,为了躲避查处,有的污染企业还会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南方一些企业甚至将污水排入地下溶洞。
另外,企业通过渗坑、渗井排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些污水往往会渗入地下含水层,造成地下水污染。“由于我国污水、废液处理方式的不当及排污技术的不成熟,地下排污无疑成了我国地下水污染的罪魁祸首。”王浩表示。
从国际上来看,目前地下排污有三种类型,前两种为我国普遍采用的渗坑渗井排放和浅井水层排放,这两种方式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第三种方法即高压深井排放,又称“深井灌注”,这项创新技术已被许多国家采用,被证明是一种成熟、领先的污水、废液处理方式。
然而,王浩认为,深井灌注作为一种安全的地下排污方式,对地质条件、挖井深度以及深井的安全保护度要求极高,并且难以经受地壳运动的长期考验。
“对于这种新型的地下排污方式,我国在技术层面上是基本可行的,但要完全做到安全向地下排污,还需要相应的执行标准及监管措施。”王浩表示。
《中国科学报》 (2013-04-16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