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甘晓)记者日前从环保部获悉,华北平原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基本被摸清。经全面排查,发现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
此次专项检查由环保部组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六省(市)环保厅(局),以地下水水质异常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为重点地区,以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企业为重点目标。
据悉,专项检查自今年2月下旬开始,共检查涉水排污企业25875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58件。各级环保部门对424家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88家企业处以罚款,总额达613万余元;另有80家企业的违法问题已经立案,正在履行处罚程序。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将继续严格落实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和整改工作,督促企业停止渗坑、渗井排放等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同时,环保部将继续组织各地深入排查整治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打击地下水污染违法行为。
《中国科学报》 (2013-05-14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