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金华12月5日电(见习记者 李婷婷)浙江师范大学“寝室中毒门”事件经曝光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患病学生家长称,多名学生三年前入住新装修的学生公寓,于去年先后出现免疫系统等方面疾病,他们质疑是室内甲醛超标引发了疾病。
5日晚,浙江师范大学正式发布“关于网传宿舍建设装修导致学生身体不适的说明”,该说明近3000字,称先后5次委托不同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公寓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抽检,检验结果均为合格。此外,还称并未发现个别学生身体不适与寝室环境状况有直接联系。
家长质疑:学生患病与寝室装修有关
近日,一则《浙江师范大学毒寝室害学生们终身疾病!天理难容!》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开来,其原作者透露,(浙师大)新桃源公寓毒寝室17、18幢,2011年9月22日全新家具安装完成,9月25日寝室装修竣工,有毒气味刺鼻,这中间未经空气检测,10月8日直接要求1054名学生入住毒寝室。
作者称,当有家长明确提出新寝室有毒,不能住人时,遭到学校以没有其他寝室为由拒绝,就这样致使一批学生患上免疫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生殖系统疾病。
记者发现,自今年3月起,陆续有家长在各处发帖表达质疑。
12月1日下午,网友“若能思无邪”在微博上创建了#浙江师范大学寝室中毒#话题,截止12月5日晚9时,阅读量已有679万次,共有1.3万人次参与讨论。
5日下午,中新网记者联系到其中一位患病同学家长,其女儿黄某某已于今年9月2号因急性白血病医治无效离世。
该家长告诉记者,女儿在2012年3月搬进新桃源公寓24幢。“当时她觉得装修气味很重,但学校老师说平时多通风就好,我们也没放在心上。”直到今年8月中旬,黄同学因高烧不退住进医院,随即被诊断患有急性白血病。令一家人不解的是,家人中从来无白血病史,孩子也一直很健康,怎么可能突然患病?
他们这才想到新寝室的装修问题上,家属质疑,很可能是寝室甲醛超标,日积月累,才引发了学生患病。
此外,该校18幢417寝室的严同学的姐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妹妹自2011年暑假住进新寝室后开始就出现脸色发黄、消瘦、嗜睡等情况,最终被查出系统性红斑狼疮。“寝室里其他三个女生也分别患有白血病、慢性肾炎和强直性脊柱炎。”其认为,若是个别学生患病还属正常,但同时有7、8个学生患上免疫系统疾病,就不应该仅是巧合这么简单。
校方回应:5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浙师大“寝室中毒门”事件经曝光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5日晚,该校正式发布“关于网传宿舍建设装修导致学生身体不适的说明”,该说明近3000字。
其称:浙师大桃源17、18、21、22、23、24幢学生公寓开工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装饰工程质量等级均评定为合格,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为合格。而在交付使用前,新建学生公寓均按相关要求,委托金华市建筑材料试验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室内环境质量检验,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其中桃源17幢、18幢于2011年9月14日各抽检8个寝室,分布1-6层,主要检测项目为室内空气污染(氡、游离甲醛、苯、氨、TVOC),试验依据为GB50325-2010。检验报告结论为“室内甲醛、氨、苯、TVOC、氡含量符合GB50325-2010Ⅰ类工程标准要求”。此后,2011年11月23日、2013年5月30日、2013年10月1日、2014年2月13日,该校又先后委托金华市建筑材料试验所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浙江省建设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等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学生公寓进行了4次室内环境质量检验,历次检验结论均符合标准。
另外,2014年2月,浙江省教育厅商请省卫生厅委派省卫生监督所来校进行调查。根据省卫生监督所出具的调查意见:相关寝室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均未发现检测物超标;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未发现有异常波动。
2013年寒假期间,浙师大行知学院商学分院2010级工商管理类107班学生严某某在湖州市中心医院被诊断为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肠道感染,左肺小结节;同时,龚某某同寝室同学王某某、沈某某、赵某某检查结果显示个别指标偏离于参考值。
今年2月,该校安排了龚某某、王某某、赵某某、沈某某到家长指定的浙江省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并不存在所谓的“寝室全体同学患上严重的免疫性疾病”说法。
最后,声明指出,在双方责任没有明确之前,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诊治费用的,可向浙师大提出借款申请;关于责任问题,应由第三方权威机构依法做出认定。而在此次事件中,该校先后为龚某某借款15万元、王某某借款3万元。日前,学校老师已陪同龚同学赴哈尔滨寻找名中医进行诊治。(原标题:浙师大回应“毒寝室”事件:新建寝室5次抽检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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