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呈交科技报告工作的说明
一、背景及有关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科技部自2013年开始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开展科技报告工作(包括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重大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并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2014年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43号)。国家科技奖励参照上述意见、办法开展科技报告工作。
为促进科技报告制度的建立,国家科技奖励从两个方面开展科技报告工作。
一是,开展奖励科技报告试点。自2013年度开始,要求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科技报告申报”栏目,根据模板格式,在已有数据的基础上,在线修改、补充并呈交奖励科技报告。2013年度奖励科技报告呈交情况,可登陆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org.cn/)查阅。
二是,建立激励科技人员呈交科技报告的政策导向。自2014年开始,将科技报告呈交情况作为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的一项参考内容,并逐步将呈交科技报告作为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推荐国家科技奖励的必要条件。为此,在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中,增加了“已呈交科技报告编号”栏目。
二、2014年度呈交奖励科技报告的要求
1.规定: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中,除专用项目外,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必须呈交奖励科技报告(其中,在“已呈交科技报告编号”栏目中填写了计划类科技报告编号的,自愿呈交奖励科技报告)。鼓励非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呈交奖励科技报告。
2.登录网址及时间要求:接到我办短信通知的获奖人(指第一完成人),请抓紧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填报奖励科技报告,并于2014年12月19日前提交。接到我办短信通知的推荐单位,请协助做好通知、催交工作。
3.登录办法:登录用户名及密码,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完成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第一完成单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研部门分配。完成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第一完成人分配用户名及密码。
未在科技部信息中心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与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三、联系方式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咨询,请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王谋勇(成果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68598043,68511853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10-88659000(科技部信息中心)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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