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至下)全国人大代表傅企平、燕君芳、王金富就“三农”问题各抒己见。新华社供图
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推进农业现代化。坚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今年要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
适应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需要,应将新增种粮农民补贴向规模经营倾斜,从直接补贴向补产能建设转变,并将土地流转补贴等补贴资金重点向粮食规模经营倾斜,在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晒场、仓储烘干、机房机库等生产条件改善上给予相应扶持。
——民革中央在一份提案中建议改进和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
从科学本身的使命讲,转基因的到来是为了让民众获得更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加强转基因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并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成熟一个产品,就要产业化一个,发挥转基因技术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中的巨大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省农业科学院院长陈剑平认为,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转基因食品应尽早产业化。
国家要站在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拉动农村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社会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切实加大中央财政扶持力度,建立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增加对地方政府特别是中西部和边远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上蔡县朱里镇拐子杨村党支部书记张全收建议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
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南方林区振兴、林业发展、林农致富的综合机制,精准化帮扶,通过取消育林基金、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等举措,帮助南方林农与全国人民一起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县长龙飞凤表示,精准扶贫勿忘南方林农。
(本报记者李惠钰整理)
农业同期声
安徽应流机电集团董事长杜应流代表:
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集体”和农民是土地的发包与承包的关系。按这种关系恢复“集体”,股份制是首选模式。农民可以将承包权所评估的价值折算股份,按股份在“集体”内享有权利和义务。村民、股东一致,新“集体”领导机构可与村民委员会合一,两块牌子两种职能,一套人马。新“集体”组织只是土地资产管理运营的法人,可以用股份制加以规范,不必改变现有承包经营格局。何时改变、如何改变,按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集体章程》进行。这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能逐步推进,符合中央“慎重稳妥”的要求。
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邓辉代表:
设专项资金处理农村垃圾
政府首先应列出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垃圾桶、垃圾车,建设垃圾池、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设备等,统筹建设收集、储运、运输、处置设施。国家层面应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资金投放力度,设立专项资金,重点照顾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确保这些财政实力不够雄厚的地区“有钱办事”。专项资金需要专人管理,严禁村委会将环卫专项资金挪为他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委员:
改革要考虑对农村结构的影响
传统农业国家,农村以村庄为单位进行自治治理,土地在村庄周围,村庄里的人世代相聚,社会结构非常紧密而传统,在相当长时期保持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及国家的稳定。这个社会结构会随着社会进步慢慢瓦解,人会走掉,村庄会变成空心村、慢慢消亡。在一些国家,一户农户种几万亩地,农庄相隔几十里路,社区中心在镇上,农场离得很远,谁种都无所谓。要认识到在传统农业国家的农区,村庄在整个社会发展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两种农村结构性差别大,所以改革要考虑对农村社会结构的影响。
四川省旅游局副局长郑学炳委员:
为新型职业农民创造条件
要抓住新一轮农村改革契机,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兴业提供条件。比如协助他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国家通过对流出承包地农户的直接补贴、对新型职业农民直接补贴等方式推进土地的集约经营;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设立农业灾害风险基金,降低农业经营者的经营风险。
富通集团董事局主席王建沂委员:
让金融活水浇灌“三农”
“三农”和小微企业量大面广,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微经济日益发展,做好对它们的服务非常重要。但是由于体制机制不健全,以及发展历史等因素,这类机构在可持续发展上存在一定问题。建议以自愿为原则,以县(市、区)为区域单位,联合区域内金融担保公司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选择在区域内依法、合规经营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成区域性的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在存贷比、存款准备金等方面,村镇银行可以享受与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同等的政策。改制后的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应该仍由省级政府金融办负责监管,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完善与“一行三会”的协调机制,确保区域性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报见习记者倪思洁整理)
《中国科学报》 (2014-03-11 第3版 两会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