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0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4〕86号
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10年立项的教育部创新团队(名单见附件1)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验收工作主要考察和评估团队建设与发展、创新能力与社会贡献、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以及平台建设与管理运行。
1.平台建设与团队发展,包括拔尖和骨干人才引进和培养,青年后备人才的成长,团队科研条件和实验平台建设,获得其他人才团队计划支持等。
2.创新能力与社会贡献,包括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成果,国内外学术奖励,新增各类科技任务,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推进科学普及和传播等。
3.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包括科技成果支撑学科课程建设,授课和指导研究生,从事教学改革,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学生获奖情况等。
4.团队文化与管理运行,包括团队创新文化,师德学风与科研诚信,团队管理制度和国内外机构合作制度。
二、验收方式和时间
1.验收方式:采用会议答辩方式。验收专家组由5-7位本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组长应由两院院士担任。
2.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
三、验收程序
1.验收前,创新团队需编写《教育部创新团队总结报告》(附件2),向所在高校提出验收申请,并提前两周将验收日程安排和验收专家组名单报我司指定邮箱。
2.验收程序包括团队带头人总体汇报、现场考察、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等4个步骤。验收会上要求专家独立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结题验收评议表》(附件3)并形成《教育部创新团队验收意见表》(附件4)。
3.验收会结束两周内,将《教育部创新团队验收意见表》电子版报至我司指定邮箱。
4.我司将根据验收情况确定滚动支持团队名单。对于未按时组织验收工作并提交《教育部创新团队验收意见表》的高校,将记入我司诚信档案。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我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下载。
联 系 人:王万鹏、李人杰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 100816
附件:
教育部科技司
2014年3月24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