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4〕81号
有关高校科技处(科研院):
根据科技部2014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工作部署及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现将教育部组织的2014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的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验收工作包括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两个阶段。财务验收由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负责,具体财务验收工作要求见附件1。技术验收的组织工作,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我司承办,具体验收工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2。
二、验收时间
各校项目验收时间见附件3,如无法按期验收,请于3月31日前提出调整验收时间申请并确定拟验收时间,我司统筹调整。
三、注意事项
1.请以学校为单位提前一个月提出具体验收计划,科研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严格把关验收材料。
2.加强项目成果宣传工作。项目成果应及时报送我司,择优推荐在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成果信息》发表,作为进一步支持学校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万鹏李人杰
电 话:010-66096358 传 真:010-6602078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100816)
附件: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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