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项报告指出,为了预防安全上的自满给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造成的灾难性事故,美国核电厂经营与管理者必须随着对自然灾害的进一步了解,及时对核发电厂的安全设施进行更新。这项题为《福岛核电站事故对提高美国核能安全的教训》的报告出自美国国家科学院的一个委员会,作者采用了日本和国际上对2011年3月11日福岛核事故的调查资料。
该委员会的报告引用了导致核事故的关键因素,根据此前事故评估结果,尽管核电厂当时在应对海啸的设计基础方面已呈现出一些不足之处,但在洪水来临时,经营者东京电力公司与主要监管者日本原子力保安院在保护核电厂关键安全设施方面依然存在疏漏。
地震切断了核电厂的输电网,海啸使位于地下室的应急发电机陷入瘫痪,全面停电使核电厂经营者完全丧失了获取反应堆内部条件可靠数据的能力。
他们不能控制关键设备,因此就不能冷却反应堆。导致6个反应堆中有3个核心设备被融化,最终氢气爆炸摧毁了电厂设备,释放出的高浓度放射性烟雾使附近10万居民隔离。
报告指出,核电厂的工作人员没有得到足够的训练,在反应堆出现突发性危机之后缺乏充分的人力资源。同时核电厂和东京总部失去沟通后,事故情况进一步恶化。该报告的作者把这次灾难描述成超出设计基准之外的事件,其中出现的若干事故比设计者预计的要更为严峻,尤其是地震和海啸。
“福岛事故给我们的最重要教训就是核电厂的授权方与监管方必须主动出击,积极搜罗可能对核电厂产生影响的自然灾害的最新消息。报告在总结中表示,当可能对核电厂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出现时,核电厂的经营者必须及时采取应对策略。报告同时强调了“从设计基准之外出发,加强分析、评估、管理风险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冯丽妃)
《中国科学报》 (2014-07-28 第3版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