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5个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4〕227号
教育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总后勤部卫生部:
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的要求,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7月9日科技部对“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15个实验室的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别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专家组认为,这些实验室在凝练研究方向、条件建设、队伍建设、运行管理和制度建设、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完成了建设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能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正常运行。科技部对验收专家组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批准这15个实验室通过验收(名单见附件)。
希望上述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验收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完善实验室的运行管理,明确定位,突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水平与国际学术影响,加强合作研究与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重视开放共享,努力在出成果、出人才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带动本领域学科发展。请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继续大力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工作,为实验室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附件:通过验收的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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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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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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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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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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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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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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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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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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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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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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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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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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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构造与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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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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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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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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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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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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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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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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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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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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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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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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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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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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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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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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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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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东北林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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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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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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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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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 河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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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河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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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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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海洋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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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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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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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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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与土壤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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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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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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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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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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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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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勤部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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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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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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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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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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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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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应激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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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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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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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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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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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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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广东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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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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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交水稻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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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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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技厅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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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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