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瑜 崔雪芹 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15/10/16 19: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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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披露屠呦呦早年轶事:曾“被报”大奖

   

    屠呦呦获诺奖,在引发国人振奋的同时,围绕其科研成果以及相关荣誉的讨论也再次重返舆论中心。近日,北京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周程向《中国科学报》披露,2004年,屠呦呦及其青蒿素研究成果在参与泰国最高医学奖的评比过程中,存在“被报奖”的嫌疑。屠呦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评奖,并未能赴现场领奖

2004年1月,泰国国王普密蓬·阿杜德为研制出抗疟疾药物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的中国研究协作团队颁发泰国最高医学奖——玛希顿亲王奖,以表彰中国科学家的杰出贡献。屠呦呦的名字便在这个团队之中。

“这应该是屠呦呦先生获得的第一个海外重大科学奖项。”作为一名科技史学者,周程长期关注诺奖以及中国有望冲击诺奖的相关资料,屠呦呦及青蒿素恰恰是他重点研究的“领域”。

周程介绍,这份殊荣却让屠呦呦很气愤,她为此致信国务院有关领导,希望能够查处相关部门在泰国奖报奖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玛希顿亲王奖是通过有关部门斡旋申报的。但对经由该部门报送的一些单位及人员名单,屠呦呦觉得不是非常合适。”周程指出。

据此前媒体报道,2003年,在参评泰国玛希顿医学奖时,屠呦呦曾以个人身份申报,但最终,该奖被授予整个青蒿素研究团队——中国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研究协作组。

作为一项集体奖项,在提交申报材料中,申报方通常需要提供一张参与科研人员的合影。但周程在梳理当年获得的资料中却发现,“不知是谁把屠呦呦的一张生活照通过PS的手法加到了7人的合影中”。周程认为,既然屠呦呦不在或是不同意,所谓合影应该是拍不了的。

周程还发现,那张获奖者合影中的屠呦呦,与另一张屠呦呦的生活照在神情、姿势上都非常相似。

屠呦呦集体奖照片

屠呦呦个人生活照

记者在周程所掌握的材料中还发现一份据称是屠呦呦写给有关部门领导的申诉信。屠呦呦在信中表示,鉴于国家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某些“权威人士”一向以“合作研究”抹杀她们首先发现青蒿素的事实,不愿意将国内的矛盾暴露给国外,她所以未出现在2004年1月29日去泰国的受奖团中。

“但令人惊奇的是,我国有关部门提供给泰国奖网页上的全体研究组七人合影的照片,竟然将我另一张相片剪辑拼凑其中,关于奖金奖章等至今尚不知如何处理。”这封“屠呦呦的信件”如是说。

除了报奖过程部分申报内容涉嫌“伪造”,此次摘得玛希顿医学奖还引发了另一桩堪称中国科技史上的公案——奖金分配问题。

“获奖后,5万美元的奖金如何分配再度成为让众人头疼的问题。”周程称,2004年3月,有关部门发文征求玛希顿奖奖金分配方案时,有人提议屠呦呦可以多分一些,但分配差额不宜过大,但这个提法引起了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的不满。

2007年,获奖团队成员之一的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李英曾告诉媒体,与以往只奖励个人的惯例不同,这次的颁奖(玛希顿医学奖)对象就是中国青蒿素类抗疟药研究集体。

记者在周程提供的一份材料中看到,2004年4月7日,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信函中提出:“为激励原始性创新的科学成就,体现尊重原始创新的政策,鼓励青蒿素及双氢青蒿素对人类健康作出的突出贡献,我所认为,青蒿素研究专家屠呦呦小组应占奖金分配额度的主体。”

2004年4月7日,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给相关报奖部门的信

2005年1月18日,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再次致信有关部门:“为此我所重申2004年4月7日的复函内容,也希望XXX能贯彻国家政策,并参照泰国玛希顿医学贡献奖基金会的本意,对我国科学家给予合理的奖励。”

“屠呦呦先生始终坚持,集体荣誉是可以的,但要分奖金的话,自己要占近一半份额,这是个基本原则。实际上,她在乎的并非奖金的多少,而是自己在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研究中的贡献度。”周程称,这一点也是相关参与研发的单位和人员都不能接受的。

2005年1月18日,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曾再次致信相关报奖部门

在周程提供的影印材料中,记者看到多处修改和批注的痕迹。“不知道是谁写上去的,我拿到材料时就是这个样子的。”周程称,这些材料都是他的学生因为做论文的需要,在中医研究院查阅旧档得来的。

周程介绍,中药研究所的提议最终并没有被有关部门采纳。此后,双方争执不下,奖金如何处置的问题暂被搁置。2007年,事情出现了“转机”。

“获奖团队中的一名成员倡议,将奖金全部捐给重庆的某个少数民族地区青蒿生产基地,建立一个希望小学。”周程称,这位倡议者还在邮件中附上了一份回执单。回执单的主体内容是,不论同意与否都希望能够填写回执,如果未置可否,两个半月后将视为自动同意。

“这是知情同意的处理办法,但实际上就是一次道德绑架。”周程表示,至于奖金最后到底是如何分配的,不得而知,至今没有找到任何材料记录此事。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中信技术公司项目经理刘天伟曾在博客中提到,屠呦呦提出,必须先明确她个人应该享有50%以上奖金的份额,然后,由她以个人名义把钱捐出。523项目成员李英也确认了此事,但李英也表示“她提出的方案我没有直接看到,而是间接听到的”。

“这笔钱现在还没有分,也没有捐出去,还存在银行里。”一位接近李英的人士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人士还透露,李英本人不愿再提起过去的这段历史,毕竟屠呦呦获得诺奖是一项国家荣誉,旧事重提对两位老人都无意义。

记者就此段历史联系了相关研究者和当事人,但由于时间较为久远,许多具体细节仍有待进一步核实与调查。

作为科技史学者,周程于2010年在美国科学社会研究学会(4S学会)年会上,曾以《青蒿素的发现》为题介绍过屠呦呦的科学贡献及其引起的争议。周程说,旧事重提,是希望能给中国科技界一些反思与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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