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截至本月底,《慈善法(草案)》将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昨日,来自国家卫计委、中国疾控中心、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以及中国控烟协会等专家联名呼吁,在慈善法中禁止烟草捐赠。据了解,国家卫计委在全国人大征求意见时,已明确提出建议禁止烟草企业以捐赠名义开展慈善活动,并且增加处罚条款。
北京晨报记者从“控烟与慈善捐赠”研讨会获悉,从之前看到的《慈善事业法》草案中了解到,该法鼓励社会各界向慈善组织捐赠,并且还为此保护捐赠方享有留名的权利。如果不禁止烟草捐赠,则该法无疑提供给烟草企业通过向慈善组织捐赠留名从而营销烟草的机会。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认为,包括北京等一些地方的控烟条例中已有针对烟草捐赠的禁止性条款,地方立法实践已经走在了前面。慈善法应在全国范围内严格禁止烟草业利用慈善捐赠行烟草营销之实,否则有可能会继续给烟草业留下品牌营销、促销的空间,使国家控烟规划难以落实。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认为,要让烟草业掏钱,要通过政府征收烟草税、提高烟草税的方式,政府再把钱拿来用于公共目的。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姜玉冰透露,全国人大在向计生委征求意见时,计生委已经明确提出建议禁止烟草企业以捐赠名义开展慈善活动,并且增加处罚条款。为此,与会专家呼吁,慈善法应充分考虑《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相关规定,禁止烟草捐赠,禁止接受烟草捐赠,禁止表彰、宣传、报道烟草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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