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贵州省在京召开大数据立法咨询会,邀请全国行业界、法律界、管理界知名专家学者为《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草案)》把脉。这意味着,我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即将面世。
大数据是大产业、大机遇、大红利,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把大数据作为“十三五”时期贵州的重大战略行动,作为社会各领域、各方面的牵引和支撑。
2014年3月1日,贵州省举办北京大数据推介会,正式宣告发展大数据产业,一年多以来,贵州在大数据领域先行先试,在多个方面实现率先,保持着较为突出的先行态势。现在,贵州又率先启动大数据立法工作,探索大数据共享、开放、交换、交易、安全等规则规范,在全国率先开展大数据立法实践。
先行先试 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
2012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明确提出:推动贵州的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培育发展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技术研发,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同年2月13日,《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的批复》提出将贵安新区作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的五个城市新区之一,建成黔中经济区最富活力的增长极。
国家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坚定了贵州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信心和决心。
大数据作为新兴业态,能很好突破由技术、人才、资本形成的创新创业壁垒。在国内各方对大数据还处于理论研究阶段时,贵州率先分析国际国内以及省内产业经济发展形势,把发展大数据作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选择来抓,一边进行大数据产业规划布局,一边设计制定相关发展支撑政策。
2014年2月,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3月1日,贵州·北京大数据产业发展推介会在中关村隆重举行,宣告贵州向大数据产业进军。
大数据中心布局规划与系列政策的相继出台,为贵州大数据产业进行了精准定位,明确发展方向,也让贵州在顶层设计方面走到了全国前列,为创新转化成为实践提供了保障。
2014年贵州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实现规模总量1460亿元,同比增长62.2%。2015年1—11月,贵州省大数据有关工商注册企业数量增长了34.5%。
在全省上下有力的推动下,贵州用不到两年时间,实现了在大数据领域的多个率先:
率先建设了首个统筹省级政府数据“聚、通、用”的云上贵州系统平台;
率先创建首个国家级贵阳•贵安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
率先创建国家级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
率先举办贵阳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搭建大数据领域高端交流平台;
率先举办云上贵州大数据商业模式大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率先建立全域公共免费WiFi城市,提出块数据理论,探索建设块上集聚的大数据公共平台;
率先建立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和众筹金融交易所,探索数据货币化交易和众筹金融。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开业以来已实现2200多笔交易,交易总金额突破2000万元。
今年6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贵阳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后,对贵州以发展大数据作为突破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探索留下深刻印象,总书记肯定说:“我听懂了,贵州发展大数据确实有道理。”李克强总理视察贵州期间,希望贵州在大数据领域探索出一片新天地,为服务国家战略作贡献。
在国家政策鼓励与领导人的关心下,贵州作为全国第一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大数据的生态构建、产业发展方面一直在不断进行创新实践。在发展大数据产业中,贵州要依法治理、管理,这也是贵州发展大数据产业的重要创新实践之一。
立法护航 确保数据安全规范
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为坚持数据是资源、产业是目的、应用是核心、安全是保障。在经历政府数据开放、探索数据货币化交易之后,贵州更加意识到数据安全和数据市场规范的重要性,决心通过推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培育壮大以大数据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今年8月初,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定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起草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着手大数据立法等相关工作。经过反复征求意见,11月底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用书面形式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及各专委会主任委员、省政府党组成员以及起草小组特聘顾问的意见。
大数据的法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很多关键性问题,但站在高处看问题,贵州的大数据立法将能够起到良好的法治宣示和倡导性作用,在产业发展上发挥引导与推动的积极效果。
这次在北京的立法咨询会议,就是针对《条例(草案)》的有关问题与全国人大法工委、财经委、行业领域著名专家学者进行座谈,同时书面征求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等单位和科研机构的国内知名大数据专家的意见。此后将综合各方意见,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丰富完善。通过本次的咨询会议,贵州在未来推动大数据立法和发展大数据产业上将赢得FC碰碰胡老虎机法典-提高赢钱机率的下注技巧的支持与共识。
当记者问道如何看待贵州计划出台全国首部大数据法律条例时,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说,尽管大数据涉及多部门管理,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工作展开存在一定的难度,但从贵州政府积极推动大数据立法来看,贵州政府敢于承担风险,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未来立法的出台,将对产业发展带来积极的鼓励作用,为贵州的大数据发展环境带来良好的影响。
从《条例(草案)》的内容来看,其中创新拟定,政府投资的大数据工程应当进行项目需求分析,科学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公共机构已建、在建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应当实现互联互通,不得新建孤立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禁止设置妨碍互联互通的技术壁垒。
在保障数据安全方面,《条例(草案)》拟定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采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数据,采集数据不得损害被采集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公共平台可以获得的共享数据,公共机构不得向相关单位和个人采集,上级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下级部门、单位上报。
数据资源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订立合同,明确数据质量、交易价格、提交方式、数据使用等内容。交易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推行数据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违反相关规定但不构成犯罪的,将被进行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此外,《条例(草案)》还从设立专项资金、融资支持、用地保障、人才引进、税收优惠、数据应用等方面,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职责作出了规定。
对于《条例(草案)》的内容,各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从多角度给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对《条例(草案)》给予了肯定。他表示,贵州的《条例(草案)》为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发展和推动作用,将为贵州的经济发展起到引领作用。《条例(草案)》体现了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体现了用规范、规则解决市场风险问题的态度。
中关村大数据联盟秘书长、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赵国栋认为,从高一点角度来看,怎么创新创业转型,就要靠各地方的探索,尽管目前《条例(草案)》还有待完善的地方,但贵州的立法探索意义很大,甚至超过法律本身的内容。
百度金融事业部高级经理李欣欣认为出台一部有关大数据的法律十分必要。他说,在企业实践中,有些事情从技术层面上已经可以做到,但在法律方面还相对空白,企业非常需要有相关的法律规范来明确企业的权责,指导工作的展开。
尽管对《条例(草案)》的内容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和问题,但与会代表认为,当前国家强调创新创业、经济转型,具体做法需要各地方进行探索。贵州的大数据立法意义很大,甚至超越了法律内容本身的意义,是从无到有,具有开创性的创新实践,产业的相关问题及规范可以在未来逐步完善,而这部法律的出台将会为产业带来积极的鼓励、引领和带动作用。
再度出发 全新面貌拥抱大数据
贵州省委省政府决定,明年3月将在北京举行“云上贵州·大数据招商引智再出发”活动。如果说,两年前的推介活动是贵州发展大数据的试水之举,那么这次再出发,贵州将带着完整的产业链条、率先的地方法规保护,以新的面貌面向社会再次发出大数据时代的强音。
今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提出“开展区域试点,推进贵州等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区域性大数据基础设施的整合和数据资源的汇聚应用”。1个月后,贵州正式启动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贵州提出要围绕“数据强省”总目标,重点围绕十大“试验重点”、构建“三大体系”、建设“七大平台”、实施“十大工程”,大力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和衍生业态三大业态,涵盖大数据存储、交换交易、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端产品制造等领域,分三步建设国家级大数据内容中心、大数据服务中心、大数据金融中心。
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将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成为全国数据汇聚应用新高地、综合治理示范区、产业发展集聚区、创业创新首选地、政策创新先行区。
11月11日,中共贵州省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决定十三五期间,突出抓好大数据、大扶贫两大战略行动,要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贵州发展大数据有良好的政策环境,也将逐步建设完善的法律环境。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人表示,贵州的大数据立法将推动产业与相关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实践提供法律保障。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产业发展将在法治环境下变得更加繁荣。
用大数据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民生、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这在贵州正在经逐步变成现实。大数据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而贵州正以前锋的姿态向资金和人才发出邀请,共同挖掘大数据这个21世纪的耀眼“金矿”,共享大数据红利,造福于4千万人民群众。(记者彭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