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金武)5月5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发布。该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宋国君领衔编写,报告对我国城市生物垃圾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就改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出了初步建议。
据介绍,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大且增长快速,从1979年的2508万吨增长至2012年的17081万吨,增加5.8倍,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利用2006-2012年统计数据,结合案例调查,宋国君带领课题组从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前提下的低成本化四个角度评估了中国28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效果。
生活垃圾“四化”水平低
宋国君指出,发达国家的城市生活垃圾,在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前提下的低成本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四化”水平明显偏低。
一是无害化水平不高,且缺乏连续达标排放的证据。报告指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用城区的无害化处理率表达)逐年提高,2012年已达93.43%,若考虑市辖区的农村部分,则无害化处理率仅为62.02%;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空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缺乏公布,不足以证明连续达标排放,渗滤液的超标排放常有报道。一些末端处置支出很低的城市,超标排放的可能性会较高。
二是减量化没有进展。报告指出,我国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处于较高水平,2012年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平均为1.12千克,未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减量化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特别地,对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也未明显下降。如果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政策无重大进展,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不会有明显减量。
三是资源化水平低,生活垃圾资源化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对全国和典型城市废纸和废塑料的资源回收率估算结果表明,资源回收率并不理想。北京、本溪、牡丹江、苏州等有信息的城市的纸类回收率分别为25.32%、24.74%、61.52%、20.11%,城市间差异大,进一步回收的空间较大。
四是低成本化缺乏信息。近年来我国环卫设备投入增长迅速,与清运量不匹配,存在设备闲置问题。单位垃圾末端处置支出普遍较低且不同城市差异较大。2012年,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单位垃圾处置成本均值为85.0元/吨,最低成本为抚顺市的6.5元/吨,最高为曲靖市的375.7元/吨,北京市为151.2元/吨,垃圾处理支出水平与城市财政收入密切相关。根据末端处置投入水平估计,投入水平较低的城市可能污染物排放超标。
2012年,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末端为填埋处置)的社会成本为1530.7元/吨,垃圾收集成本、转运站成本、运输成本、卫生填埋成本所占比重分别为59.1%、3.5%、9.8%、27.5%,收集环节成本超过中间转运成本和末端处置成本,其中,土地成本所占比重为21.4%。垃圾处理的社会成本远高于统计资料统计的末端处置成本,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成本被低估。按照现在的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来算,北京市人均垃圾处理支出为480.5元/年。2015年开始执行的北京市非居民生活垃圾300元/吨的收费标准显然严重偏低,需要按照全成本付费,不应当补贴。虽然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置支出由财政支付了,但公开的成本数据不完整,数据偏低,也不利于刺激减量。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绩效评估
该报告指出,要实现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四化”的目标,需要全社会凝聚共识。
宋国君建议,我国要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信息公开法规。例如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垃圾源头强制分类纳入法律,并在法规中明确分类对象、分类与投放方法、奖励与惩罚措施等内容,用法律的权威性和确定性保障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
宋国君指出,应该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及其责任、公开频率、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渠道等。主要包括无害化信息,即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转运站污染物排放达标信息;减量化信息,垃圾源头产生量、清运量、终端处理量,垃圾分类等信息;资源化信息,即回收的资源物种类、数量、来源等以及各城市生活垃圾成分信息;成本信息,即收集、运输、转运站、填埋场和焚烧厂的相关投入信息。同时,应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信息统计体系,细化统计指标,增加统计内容并扩大统计范围,明确统计口径及其含义,尤其是资源化信息和无害化信息。
报告也建议,国家应明确规定“十三五”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并每年公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绩效评估报告。例如明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目标应细化到具体指标;要求每个城市制定生活垃圾管理规划;每年公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绩效评估报告。
报告还建议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焚烧厂执行水和空气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尽快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实施空气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水排污许可证制度,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末端处置的无害化。促进其连续达标排放,进而倒逼源头分类与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