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5日学部主席团会议通过)
为有效发挥学部预算资源对学部各项工作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强化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相关财务制度,结合学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部主席团执行委员会是学部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其工作职责包括:审查、批准学部预算建议草案;审查批准学部的决算报告等。各学部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的支出预算(详见本办法第三条)。院士工作局在学部主席团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拟定学部的预算建议草案和预算动态调整草案;落实经常性经费拨款计划;落实专项性拨款计划。
第二条 学部经费的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部的各类非偿还性资金的收入计划。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如院士活动与科技咨询经费拨款等)、其他事业收入(如委托咨询经费收入)。
第三条 学部经费的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学部开展的院士活动、咨询评议、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科学文化建设、学部支撑体系建设、国际交流等。预算工作包含报送预算支出内容、资金支出计划、当年支出预算安排等步骤。
1. 院士活动支出是指学部在组织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院士大会、院士增选、学部各类会议、出版工作支出、支持院士联络处建设和学部组织的其他院士活动等支出。该项支出的预算工作由院士工作局负责。
2.咨询评议支出是指学部组织各项咨询评议工作所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综合性咨询支出、专题性咨询支出两个部分。综合性咨询支出是指学部组织综合性咨询、应急咨询所发生的支出,该项支出预算由学部咨询评议工作委员会负责。专题性咨询支出是指学部组织专题性咨询所发生的支出,该项支出的预算工作由各学部常委会负责。
3.学科发展战略研究支出是指学部在组织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所发生的支出。该项支出的预算工作由各学部常委会负责。
4.科学文化建设支出是指学部在组织科学文化建设工作所发生的支出,如科普活动支出、科学道德建设支出等。该项支出的预算工作由学部主管科普工作、科学文化建设工作和科学道德建设工作的专门委员会负责。
5.学部支撑体系建设支出是指支持学部支撑体系建设所发生的支出。该项支出的预算工作由院士工作局负责。
6.国际交流支出是指学部组织国际交流工作所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国际间经常性交流活动及项目的支出,外籍院士和国际科技组织来访接待支出,出访工作支出等。该项支出的预算工作由院士工作局负责。
7.其他支出是指学部各项临时性工作、应急工作等必要的机动支出。该项支出的预算工作由院士工作局负责。
第四条 院士工作局是学部预算编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根据预算年度内学部发展计划以及实际工作的各项预算需求,提出预算建议草案,报学部主席团执行委员会领导并分管院长审核,按照院统一的预算管理程序正式下达。
第五条 需求计划表以及预算建议草案的编制,应注意项目实施时间与项目经费下拨额度相匹配。对于实施时间较长的项目采用分期下拨经费的方法,并根据项目进行进展动态调整。
第六条 预算支出指标下达后,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预算指标内有计划地使用资金,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预算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财政预算执行的要求,每年第二季度,院士工作局根据各项预算经费的执行情况,编制预算动态调整草案,并报分管院长审核,从而对经费进行统一的动态调整。
第七条 本办法经学部主席团批准实施,由院士工作局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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