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刘畅】因崔发表了数十条“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内容的微博,方向崔索赔32万,崔反诉索赔67万。海淀法院一审宣判,认为崔永元和方舟子部分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各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方表示上诉。
《环球时报》第一时间采访方舟子,方舟子表示:“当时法院不顾我的反对,坚持接受崔永元的无理反诉,我就料到法院想要各打五十大板,所以这样的判决结果是意料中的。”
方舟子称,海淀法院判决我赔崔永元抚慰金25000,诉讼合理支出20000;崔永元赔我抚慰金30000,诉讼合理支出15000。为什么崔的诉讼支出比我多出5000,不就为了凑成一样的金额吗?
方表示,既然法院接受方反诉,他就有了上诉准备。他说,是的,我会上诉。这个判决为了追求对等结果,明显偏袒崔永元。例如,我起诉崔永元的原因是因为他说我“骗钱在美国买豪宅”,海淀法院的判决书却不提这条明显侵权的关键微博,提了一条说我买豪宅却没说“骗钱”的微博,是何道理?
环球时报:那您是不认可您对崔永元做出赔偿的结果本身,还是不认可这个数额?
方表示,我不认为我对崔永元构成侵权。法院认定我侵权的那些微博,有的不过是讽刺,有的是对事实有争议,与崔永元那些明显是捏造事实、辱骂的微博比,性质和程度都不同。
环球时报:方是民、崔永元在讨论过程中,不是将精力放在深入研究、科学论证上,而是意气用事、各自投入大量精力用于相互抹黑揭短、人身攻击中,将本来有价值的话题讨论,拉入到无价值人身攻击的泥潭中。这不仅是对各自聪明才智和精力的浪费,也是对社会公共资源包括司法资源的浪费,更会侵袭网络言论空间造成语言污染,在损害对方名誉的同时,造成自身公众形象的降低,这种结果让人惋惜。以人身攻击取代理性探讨的网络论战方式,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产生侵权隐患。
您认可法院判决的这一段话吗?
方表示:不认可。只要看过双方争论的微博(我曾一一搜集了做成合集),就会知道我主要是在科普转基因的知识、澄清崔永元等人散布的谣言,只是偶尔讽刺、调侃几句。而崔永元则基本上是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法院这么各打五十大板,与事实不符。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