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瑞方每年向中方年轻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不超过25个联邦政府奖学金名额,资助其在瑞士进行博士后和访问学者研修。申请人须在申报时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博士后类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5年以内。奖学金期限12个月,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瑞士政府提供,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护照签证费。
2016-2017年度该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申报材料清单及准备材料要求请参见附件。书面申请材料须于2015年10月31日前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欧洲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杨 烨
电话:010-66093574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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