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宗旨
中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国内八家汽车企业,即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吸引和调动社会科技资源开展以我国汽车行业发展为背景的相关领域的重大基础研究工作,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实施原则
中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受理项目申请,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本联合基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汽车企业联合申请项目。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三、2016年度资助计划、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本联合基金2016年度计划受理以下领域的“重点支持项目”申请,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数根据本年度申请和评审情况确定。申请人只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
(一)智能化。
1. 复杂交通环境下智能汽车主动安全控制性能主客观评测方法与准则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F03下属代码);
2. 人机共驾型智能汽车的动力学特性及协同控制方法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F03下属代码);
3. 复杂交通环境下智能全线控电动汽车动力学特性与节能控制(申请代码1选择F03下属代码);
4. 人车路协同环境下驾驶员操纵负荷规律与控制权智能交互机理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F03下属代码);
5. 智能汽车故障诊断、预测与容错控制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F03下属代码);
6. 汽车智能化对安全、节能减排及缓解拥堵影响的系统评估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F03下属代码,申请代码2选择管理科学部下属代码。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
(二)轻量化。
1. 低成本碳材料增强车身复合材料制备基础、强化机理与应用关键技术(申请代码1选择E02或E03下属代码);
2. 低成本汽车零部件用镁合金板型材加工技术与性能调控(申请代码1选择E01、E04或E05下属代码);
3. 车身用铝合金结构件设计、工艺、性能调控及应用基础(申请代码1选择E01、E04或E05下属代码);
4. 复合材料汽车零部件结构设计、建模、性能预测与评价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E02、E03或E05下属代码);
5. 汽车用高强韧性结构钢组织性能调控与应用基础(申请代码1选择E01或E04下属代码)。
(三)电动化。
1. 硅碳负极复合材料及电化学界面特性的研究(申请代码1选择E02下属代码);
2. 高比能量锂离子电池性能衰减机制与寿命预测(申请代码1选择E02下属代码);
3. 燃料电池有序化膜电极的可控制备与性能调控(申请代码1选择E02或E03下属代码);
4. 电动汽车电驱动系统电磁兼容、噪声产生机理与表征评价方法(申请代码1选择E07或E05下属代码);
5. 四轮驱动电动汽车底盘系统动态协调控制机制与能量优化管理(申请代码1选择E05或E07下属代码)。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本联合基金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本联合基金项目。上一年度获得本联合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联合基金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6年3月16-20日16时。
2. 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中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申请代码的下属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当根据本指南公布的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6)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7)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8)本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成果,应注明“中国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6年3月20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
4. 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
(1)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16-20日期间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集中办公)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2)联合基金双方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 编:100085
联系人:雷蓉、王岩
电 话:010-62328484,62327015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技术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 编:100823
联系人:尚蛟、何鹏
电 话:010-68595469,68594977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