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1月11日电(记者鲍盛华)吉林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规定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在本省转化所获净收益,以不低于70%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上不封顶。允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用非政府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在本省出资入股或增资入股,其所获股权或股权收益的70%奖励给项目负责人或团队。
此外,吉林省还鼓励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支持企业家、科研人才联合创业和跨区域合作创建科技型企业。引导域外科研人才来吉林省创业,省引才计划重点向创业类人才和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对入选省引才计划的创业人才,省人才开发基金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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