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进一步完善博士后进出站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博士后档案信息化管理机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在部分地区、部门试运行基础上,自2016年2月起,在全国各博士后服务窗口启用“在线预审、一次办结”博士后进出站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服务平台启用工作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负责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各分级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设站单位的具体指导和落实,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负责本系统相关工作。
二、平台功能
服务平台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规范、便捷、高效、透明的博士后进出站服务为工作目标,于2012年初完成开发建设,于同年10月在北京地区开始试运行。服务平台的功能主要包括在线预审、网上预约、短信通知、现场办理等。
设站单位和有关省(区、市)、部门博士后工作服务窗口可通过服务平台对进出站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的主要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扫描件进行远程核对和备案,并通过服务平台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进出站申请人可通过服务平台短信提示功能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并提前预约办事时间,并按预约时间前往服务窗口现场一次办结相关手续或由设站单位统一办理。
服务平台相关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办事指南”和“帮助中心”进行查看。
三、有关要求
有关省(区、市)部门及设站单位管理人员应按照本通知切实做好服务平台启用工作。一是尽早熟练掌握服务平台的使用方法,做好启动和指导工作。二是配合服务平台的启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规范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三是认真做好进出站材料网上预审工作,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电子档案准确、完整并与纸质材料原件完全一致。
军队系统设站单位不启用网上服务平台,继续通过现有渠道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申请材料和有关证明进行电子备案,并定期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有关省(区、市)、部门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应借助服务平台启用的良好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博士后服务工作,完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材料审核和备案管理办法,力争使博士后服务窗口做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服务优质、运转高效。
联系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陈媛
电 话:(010)82326609
电 话:(010)82326609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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