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炎
中国科技与中国经济一样,经过了快速的数量发展阶段,但在发展质量与效益的追问之下,一时显得无所适从、步履蹒跚。经济领域中提出的供给侧改革,是否适用于中国科技的发展,进而构成一个治病良方或者急迫的命题,确实值得科技界深刻思考。
作为一个处于战略转型关键时期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于科技的需求正是科技供给侧改革的指引。科技供给侧改革的方向,同样可以借用一个热词:精准化。这包括科技目标集中、研究主体定位明确、资源与政策部署到位、评估方式的针对性与科学性等方面。其中,科技目标的集中,不能简单以“重大科学前沿、重大战略需求”来概而论之,而必须明确,在可以预期的将来,以我为主形成主流的学术战略高地,形成颠覆战略格局的高新技术,建立具有引领性和排他性的新兴产业,避免研究“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研究主体的定位,应该参照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不同科技大军的主体使命和目标,避免各自独立、“小而全”的低水平重复发展。
要实现科技布局的精准化,必须建立正确的绩效观与发展观。对于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绿色GDP的发展观念。管理者与其东拼西凑来换取个人和部门的发展,不如以科研生态的营造为根本,用环境指标体系的改善来证明自身价值。对于基础研究的管理者,主要对国家原始创新能力、学术自由、开放交流、公平发展的总体状态负责;对于应用科学与技术研发的管理者,应对高水平科研与重大需求的结合程度、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贡献度、面向未来产业的国家竞争力等宏观指标负责。只有国家的科技管理部门冷静下来,回归到自身的位置,避免“一竿子插到底”包揽权力,科研院所与大学才不会层层加码、追求变态式的发展,科研人员才能回归科学研究的基本价值与理念。
我国科技力量的主体包括国立科研机构、大学和高科技企业等。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对每一类机构定位与职责的法理确认。高度无序的竞争,让每一类机构都忙于捍卫领地、拓展疆土,国家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成为奢谈。中国科技供给侧改革,就要下决心治理混乱的科技力量布局结构,使最优势的资源与最合适的科技目标相结合:以高水平的国立研究机构主持重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以及引领产业未来发展的重大共性问题研究;凸显企业在创新需求和创新投资的主体作用,以之牵头完成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创新;发挥研究型大学的先锋队作用,实施探索性研究,并引导知识的传承与创新。其他的研究力量,由市场机制来主导,分流到企业技术革新、职业教育等领域。这样的格局,如果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下来,中国科技的发展环境与效率定会有显著提升。
供给侧改革对人才队伍的需求同样至关重要。目前的人才政策总体呈现出单极化、个体化、“顶端优势”等危险倾向,需要在国家层面设立统一的人才激励体系来协调全局,以免人才政策失衡、人才结构畸形化。要真正让青年人才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让30~40岁的科学家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中成为骨干和主体,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下,完成我国科技队伍的更新换代,以避免新一轮的人才大断层。人才的合理激励,一直是热议的话题。高水平人才的引进与稳定支持无疑要坚持,但应更加侧重事业发展的机遇与前景,而不是各种帽子背后的“利诱”。“以体面的生活回馈科学创新、以潜在的利益回馈技术创新”,是通行的、合适的人才激励办法。
垄断是创新的天敌,破除垄断应成为中国科技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涵。科学共同体对于国家科技奖励、院士制度等的微词,其根本不在于制度本身,也不在于评选的程序和具体的入选者,而在于入选之后巨大的垄断力和不当收益。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科学的纯粹性弱不禁风。如果不切断荣誉与潜在利益之间的关系,不只会使荣誉蒙羞,更破坏了自由、平等、包容等科技发展的基本前提。要破除垄断,就要让科技发展战略的制定、科技项目的选择在第三方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遴选最活跃的、最具有公信力的管理专家与技术专家来完成;让学术成果和科学家的评价回归到科学家的聘用单位、所在的具体学科和小同行来执行,避免政府部门“越位”“包办”和各种“小圈子”的恶性操作。要建立严明的法规,来惩治各种“部门利益”“拉帮结派”的不端谋利行为,而不能故作天真地依赖于自律。目前看来,在境内外建立国际化的研究机构、大力促进军民融合,应该成为中国科技开放发展的重要抓手。同时,应鼓励私立、非营利研究机构的创立,用最灵活的机制,从事新产业、新概念、新技术的研发与科技咨询。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郑哲敏先生在一次座谈中谈到,“基础研究要真基础、应用研究要真应用”。一句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话,切中了中国科技的要害。中国科技的供给侧改革就是要剔除日益横行的 “挂羊头卖狗肉式的伪研究”,排除来自科技管理部门的各种非科学的人为干扰,破除小团体、小圈子对既得利益的垄断,让科学问题、科技资源、科研机构、科技人才以最有效的方式结合起来。
《中国科学报》 (2016-02-22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