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3/11 14:36:23
选择字号:
教育部通知提交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应每年组织对本校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年度考核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为做好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填写请参照附件模板,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实验室高度重视、如实填写。年度考核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在实验室网站公开,供同行学习、社会监督。
 
3.各依托高校须将考核通过后的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扫描件(学校盖章)于每年3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司,不需邮寄纸质版本。
 
4.年度考核报告是实验室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实验室产生的重大科研成果或取得的重要科技进展,还应及时通过实验室网站和其他渠道进行宣传,也可以简报形式(电子版)报送我司。
 
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3月9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利用量子精密测量技术开展暗物质搜寻 天文学家找到最小恒星了吗
超大容量变速抽蓄工程进入机电安装阶段 问答之间 | 如何开展科研之路
>>FC碰碰胡老虎机法典-提高赢钱机率的下注技巧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