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晓)日前,工信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新规第三十七条颇有争议: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简言之,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网站,也就是服务器在中国的网站,无论中国网站还是国外网站,域名都必须在中国注册。
目前,国内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万网、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五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等。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一方面可以彻底截断那些在海外注册的不良网站或者其他危险网站,同时可以推广中文域名。此外,如果海外机构想发展国内业务,那最好和国内展开合作。
据悉,4月25日前,公众可以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zqyj.chinalaw.gov.cn)等渠道提供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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