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批准印发了《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改革人才服务机制,助力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探索设立“杰出科技人才”等具有广泛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科技界社会奖励,调动激发科技工作者创造活力和潜能。经中央批准,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奖中增设“全国杰出科技人才”子奖项。
“全国杰出科技人才”奖由中国科协设立并组织实施,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该奖项旨在奖励学术成果特别突出,在促进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在科技创新中起到核心领军作用,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一线杰出科技人才。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前沿领域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中取得辉煌业绩,为祖国的科技事业发展作出最大的贡献。
经有关全国学会推荐、专家提名,“全国杰出科技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了10名入选者。现将入选者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6年4月30日—5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入选者有异议,可向“全国杰出科技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书面材料。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对反映情况者身份予以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1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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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杰出科技人才”入选者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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