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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双创”活动周宣传品正在征集 |
面向公众征集双创活动周吉祥物、主题歌、微视频、公益广告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文件精神,繁荣创业创新文化,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将于今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做好今年活动周预热工作,经研究决定,由中国科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共青团中央学校部牵头,开展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宣传品征集评审活动。
本次征集面向社会公众展开。任何热爱创新创业事业、有志于投身创新创业宣传品征集活动的社会公众均可参加作品创作。
一、宣传品征集范围及具体要求
1. 活动周吉祥物
目的:打造活动周品牌形象,体现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理念。
要求: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亲和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延伸、延展性良好。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易于与玩具产业相结合,具有开发潜力。
作品形式:优先接受作品成品小样。不具备条件的,可提交作品设计图纸及创意说明。
2. 双创主题歌
目的:弘扬双创主旋律,唱响双创新时代。
要求:作品时代感、艺术性强;贴近群众,易学上口、便于传唱。作品应属原创,权属明晰,创作时间为近两年内。
作品形式:优先接受作品小样(音频或视频文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提交词、曲作品。
3. 双创微视频
目的:通过聚焦身边双创人、记录身边双创事,宣传双创典型,传播双创文化。
要求:作品时代感、艺术性强;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制作精良;人物丰满、故事感人。
作品形式:优先接受MPEG或AVI文件(成片时长不超过12分钟)。
4. 双创公益广告
目的:繁荣双创文化,营造双创氛围,激发双创热情。
要求: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符合双创精神,体现双创意义。通俗易懂,易于为群众理解和接受。
作品形式:微视频(广播或动漫等,片长限2分钟以内)、平面作品(海报、张贴画、漫画等,作品幅面60cm×80cm,系列作品不超过三幅)。
二、奖项设置
1. 作品奖
上述四类作品均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5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个人依法纳税。另设鼓励奖若干。
2. 优秀组织奖
为鼓励各高等院校、各双创示范基地及其他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参赛,本次大赛特设优秀组织奖10名,奖金各30000元。
优秀组织奖评审标准为计分制:每选送一件作品得2分;作品获一等奖,得10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40分;鼓励奖,20分。计算各单位总得分后排序,取前十名获奖。
上述奖金、奖品均由启迪控股提供。将择优安排获奖选手在活动周期间参与北京主场相关活动。
三、评审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与公众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8月1日起,公众可登陆活动官网“中国双创在线平台”(www.shuangchuang.org.cn),为喜爱的作品投票。一个IP地址一天限投一票。
在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组委会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四、进度安排
1.6月1日,正式开通“双创在线平台”网上征集系统,接受作品在线提交(技术支持:荀莉010-83907696)。
完成网络提交后,作者须将作品实物分别邮寄至四所承办高校。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8月30日上午10:00(以当地邮戳或快递接收单日期为准)。
2. 7月31日前,四所承办高校完成作品第一轮初审。每类遴选出不超过100件作品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接受公众投票。
3.9月10日前,完成作品终审,并向社会公示。
4. 9月15日,公示结束,最终评审结果向社会发布。
五、作品投寄地址
完成网络提交后,请作者打印《作品申报表》及上述四类作品原件,分别寄往下列地址:
1、双创吉祥物: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联系人:孙洪枫,联系电话:010-62798992,邮编:100084。
2、双创主题歌:中国音乐学院团委。联系人:季洪泉。联系电话:010-64887417。邮编:100101。
3、双创微视频:北京电影学院团委。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10-82283253,邮编:100088。
4、双创公益广告:中国传媒大学团委。联系人:杨磊、张坤。联系电话010-65783232,邮编1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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