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部创新团队滚动支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稳定支持优秀创新团队,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引领和支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根据《“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教人〔2004〕4号)和《关于组织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6〕78号)要求,拟对2012年度立项(培育)的优秀教育部创新团队给予滚动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滚动支持条件
1. 已按教技司〔2016〕78号文件要求,对2012年度立项(培育)的教育部创新团队进行了结题验收,且验收成绩为优秀。
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如原带头人超龄,可推荐团队成员中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骨干担任。鼓励面向国内外吸引顶级(拔尖)科学家担任团队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3. 团队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够保障滚动期建设经费每年100万元,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力度。
二、滚动推荐名额
1. 凡是2012年度立项(培育)的教育部创新团队,符合滚动支持条件的均可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2. 对于2012年之前立项,经学校批准延迟到今年结题且符合滚动支持条件的优秀团队,也可申请滚动支持。
三、滚动周期
滚动支持一个周期为3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推荐和材料报送程序
拟申请滚动支持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滚动支持申请表》(见附件),由团队依托学校审核盖章,电子化成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带头人姓名”),连同结题验收意见(PDF版本)于2016年9月20日前发送至科技司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骁
联系电话:010-66096298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8月31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