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彬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意见特别指出,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两部委此次下发的意见,其实用意非常清楚,那就是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能力的培养,而语言文字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上说,该意见也在力图加强学生对祖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
这当然没错,但要求高校学生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却是值得探讨的一项内容。
首先需要探讨的便是何为“鉴赏能力”?笔者查阅了对这一词汇的专门解释——人们对艺术作品的鉴别、欣赏的能力。但是“鉴别”与“欣赏”对能力的要求显然不一样。那么,高校学生是仅仅能够“欣赏”书法就可以呢?还是需要对书法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呢?
此外,意见中并未提及这种“鉴赏能力”是否需要考核。如果需要考核,考核的组织者和考核方式如何?如果不需要考核,又该通过何种手段检验学生对“鉴赏能力”的掌握程度?
进而,我们是否可以提出这样的假设——如果需要考核,那么高校为了在这项新任务中争取一个较高的达标率,是否会不顾学生实际情况,强行增加学习任务?如果不需要考核,高校又有多大的可能会主动采取措施,提升学生的“鉴赏能力”?
相信对此,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作为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方,相关部委的意见和条令对于高校的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的。这就要求政策制定方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充分考虑政策措施的可行性。同时尽量少地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而是通过政策引导达到既定目标。
以此次下发的意见为例,希望高校学生掌握一定书法鉴赏能力的初衷固然没错,但仅凭一句行政命令式的语言,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这是需要画问号的,如果学校对此处理不当,甚至可能会起到反作用,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反之,如果我们能耐下心来,通过一系列的政策鼓励和引导,使高校既能明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又能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得到一些“甜头”,相信高校的工作动力要比简单地下发一个文件高得多。
只是,我们能耐下心来吗?
《中国科学报》 (2017-02-14 第7版 视角)